拒不支付租赁款 法院执行促案结
时间:2024-07-18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租赁车辆半年多,却始终未支付分毫租赁款。近日,天长法院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董某,经过释法明理后,董某现场给付5万元,该起租赁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2023年1月,董某从某汽车租赁公司处租得本田思域一辆,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每天300元,租赁期为5天。但合同到期后,董某并未如期返还车辆,直至2023年7月19日,董某才通过其父亲将车辆返还。租赁公司收回车辆后,发现车辆损坏,要求董某支付租金及维修费用,合计6.1万元。租赁公司经多次催要,董某依旧未支付,故租赁公司向天长法院提起诉讼,获判决支持并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得知董某已回到家中,遂第一时间前往,看到迎面走来的执行干警,董某再也无法逃避。执行干警说明来意,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敦促其直面法律责任,偿还租车款项。但董某态度坚决,依旧不愿配合法院执行,最终,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见躲避不过,董某转变态度,积极筹款。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董某当场给付5万元,剩余款项租赁公司自愿放弃。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273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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