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售后引纠纷,法院调解化干戈
时间:2024-07-15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期,太湖法院寺前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杨某从事门具生意,程某系承揽家居装修的个体户,双方多有合作。2021年7月至8月,程某在杨某处购买各类门具,共计1万余元,程某已支付5000元,余款一直未付。杨某多次催讨未果,无奈将程某诉至法院。
法官受理此案后,秉持着“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理念,庭前组织双方调解。程某表示,其为多个小区的业主装修房屋,为此在杨某处购买了多套门具,因其中一套存在质量问题,经多次联系杨某售后维修,但均未修好,且后续维修费用现还不确定,且为此垫付了维修费;因双方对售后及维修费的承担无法协商一致,所以未向杨某支付剩余货款。杨某表示应支付货款,维修费另行协商。找准双方症结所在后,法官一方面向程某释明不支付所欠货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告知杨某确因其出售的门具存在质量问题,应承担售后义务、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且双方以后还有继续合作的可能。经过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程某在未付货款中扣除已产生的维修费用,当场将剩余货款支付给杨某,杨某撤诉。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224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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