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她就住这个别墅!” 京沪法院携手攻坚千万执行案

时间:2024-07-15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7月9日下午,海淀法院执行局收到异地协助申请,长宁法院请求海淀法院配合寻找、传唤被执行人。

  “您好,我们是海淀法院执行局,收到贵院协助申请,需要我们如何协助?”“案情紧急!我们今晚就赶到北京,请求海淀法院明早安排法官与法警,协助寻找被执行人杜某。”“我们全力配合!”

  10日早8点,与长宁法院执行法官会合后,执行团队及六名法警准时出发,用时四十分钟赶至线索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某高档别墅。飞驰的警车上,长宁法院的执行法官对案情进行了介绍:“这是一起广告合同纠纷案,某广告公司与某科技公司于2022年签订广告发布合同,该广告公司按期发布、投放广告后,科技公司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经过多次催要,该科技公司仍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广告公司一纸诉状将其诉至长宁法院,要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广告发布费、违约金等共计近七千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给付义务,广告公司便向法院申请执行。近期,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执行期间,被执行公司进行了法定代表人变更,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迟某与原法定代表人杜某为公媳关系,杜某现居住在顺义区某别墅区内,找到杜某是本案的关键!”

  “法官,杜某就住这个别墅!1200平的大房子!目前杜某的车还没有出小区,她们欠我司6000多万不还,欠着工人工资的钱,住高档别墅,太恶劣了!”申请人的代理人一边说着,一边指向一栋别墅。

  执行法官敲开房门后,迅速指挥对房屋内外布置警力,很快便在别墅四层找到了杜某。“我们是法院工作人员,某广告公司与某科技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期间法院多次以电话、短信、传票等方式传唤,为什么置之不理?如何履行还款义务?”杜某故作淡定地答道:“我和这个公司没有关系啊,我不是法定代表人!法院找错人了!没有见到我的律师前,我不做任何回答。”即使在判决书、查询信息等证据面前,杜某仍不断狡辩。按照既定预案,法官果断决定先将杜某带至法院,震慑其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期间,被执行公司变更了法定代表人,现在的法定代表人是杜某的公公迟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十多岁行动不便,签字都费劲。”

  “判决生效后做变更登记是典型的拒执行为,工商登记信息中肯定有问题,查实其作假,揭穿她恶意逃避债务的伪装,足以攻破她的心理防线。”

  返程途中,两地法官根据所掌握资料,不断分析、研讨案情,相互交换意见。法官们均认为,工商档案中存在虚假登记的可能性很大,随即调转方向,从顺义区直接赶至大兴区亦庄市场监管局,调取到了大量工商档案信息。经逐一比对,果然在变更登记签名处发现了破绽,工商档案中的签名与原有合同、日常签名相比照,字迹严重不符,有造假嫌疑。

  在海淀法院执行谈话室内,杜某的抵抗心理依然顽固,始终逃避回答其与被执行公司的关系,并以自己患有十年以上躁狂症为由,宣称法院无法拘留她。当问及病例与诊断证明时,她却含糊其辞,回答相互矛盾,始终无法说清。

  两地执行法官未受其左右,以工商档案证据为突破口与杜某交涉。在铁证面前,杜某面红耳赤地低下了头,再没有了原来的嚣张气焰,对自己逃避执行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后,因杜某存在以恶意变更方式躲避执行的行为,长宁法院依法决定拘留杜某十五日。

  本次京沪两地法院共同协作、联动执行,彰显了两院间紧密合作、协同配合的默契,拓宽了执行案件查人找物新思路,有力提高了办案质效。海淀法院将继续秉承全国法院“一盘棋”理念,积极探索异地执行协作新模式,与兄弟法院一道共筑执行合力,携手共破执行难题!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原文链接:https://bjg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260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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