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法院:穷尽执行措施 36户果农509.35万元案款全部兑现

时间:2024-07-11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7月5日,富县法院召开执行案款兑现大会,第七次向36户果农兑现案款,至此,涉案标的509.35万元全部执行到位,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让群众“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2022年11月1日,牛武镇23户果农和北道德乡13户果农起诉果商王某花、王某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富县法院依法审理后调解结案。后被告王某花、王某宏未按调解书履行给付原告果款义务。2022年11月10日,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成立专案组,抽调干警迅速前往黄陵县、洛川县、富县果业合作社,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某花名下存库苹果380余万斤,依法竞卖苹果,得果款499.65万元,先后分六次给付果农,保障果农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后执行干警依法查封、处置王某花名下宝马X1轿车一辆,变卖价23500元,同时向洛川县某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该公司于2024年7月3日一次性将王某花所有到期债权转至富县法院执行案款专户。至此,该案剩余案款9.7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

  2024年7月5日,富县法院召开执行案款兑现大会,将剩余9.7万元案款兑付果农,至此,该案履行完毕。

  下一步,富县法院将以此次执行案款兑现大会为契机,以“坐不住”“等不起”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转变执行思维、丰富执行方式、挖掘执行潜力,切实维护好、实现好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1845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