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司法拘留15日
时间:2024-07-11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芜湖市弋江区法院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决定对被执行人张某司法拘留15日。
2012年6月,被告张某因经营需求,向原告吴某借款25万元,张某向吴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上述借款事实。后张某迟迟未给付欠款,吴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归还借款25万元。经弋江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2014年8月前,张某归还借款25万元。
因张某未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吴某于2014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张某生意失败,无可供执行财产,拒绝与吴某沟通,四处躲避,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2024年,申请执行人吴某提供张某行踪线索,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并将其传唤到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因双方意愿差距过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法院依法作出对张某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207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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