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解

时间:2024-07-11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界首市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地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拿到了货款。

  原告王某在界首某农贸市场做蔬菜批发生意,被告戴某经营一家餐饮店。被告常常在原告处购买蔬菜,因是老主顾,有时会有赊账现象。2022年2月,被告告知原告其餐饮店不再经营,经双方结算,被告仍欠原告货款760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欠条约定了欠款数额和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找到被告索要欠款,被告一直推诿拒付。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被告戴某未履行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戴某以经济拮据为由不予履行义务。执行法官考虑双方当事人以前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为避免“执行一案,两人结怨”的局面出现,决定以调解方式执行该案。于是,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邀请到一起做调解工作,经过从情、理、法多角度释法拉理的耐心调解,促使反目成仇的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戴某当场履行了偿还欠款义务。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223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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