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法院:用“力度”与“温度”化解抚养权纠纷
时间:2024-07-11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7月8日,蒙城县法院妥善执行一起抚养权纠纷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促进双方家庭矛盾化解。
王某与张某因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小红由母亲张某抚养,父亲王某对小红享有探视权。协议生效后,王某未按照约定将女儿小红送至张某处抚养,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各自的诉求和矛盾点。同时,调查得知小红目前跟着爷爷奶奶在外地生活,被执行人王某坚决不愿将孩子送到张某处抚养,双方各执己见、不肯让步。之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王某均拒接电话。
7月4日,“执行110”接警后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法院,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但王某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王某被拘留后才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立即联系孩子的爷爷奶奶将孩子送去张某处。执行干警现场对双方当事人及家属进行释法明理,双方均表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会互相尊重、理解。至此,一起抚养权纠纷案顺利化解。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223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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