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依法治省办选聘首届法治督察员

时间:2024-07-11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对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深入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了法治督察员选聘工作,经过公告发布、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资格审查、公示等程序,近日印发通知,决定从全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以及新闻媒体记者中聘任罗艳等109名同志为首届法治督察员。

  通知要求,法治督察员要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安排参加法治督察活动,了解、收集和反映本地本部门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法治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并认真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办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知强调,各法治督察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要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诚实守信、作风严谨,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法治湖南建设和法治督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支持法治督察员履行职责。

  (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处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xtyw/202407/t20240711_33353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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