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区配齐配强“法律明白人”队伍

时间:2024-07-08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精心做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根据《“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文件要求,规范“法律明白人”培养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明确培养标准及要求,重新遴选村居“法律明白人”。

  精心做好法律明白人素养提升工作。紧抓法律顾问与村(居)结对,推行“1+1>2”培育模式,即一法律顾问负责一个村(居)或整个镇街开发区的模式,指导“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每半年开展一次“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经常性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活动等,提升“法律明白人”依法办事能力和业务水平。

  精心做好法律明白人服务工作。开展“服务+宣传”,引导广大“法律明白人”深入田间地头、商超市场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调解+普法”,拓宽“法律明白人”参与人民调解渠道,把普法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全过程,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提高当事人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精心做好法律明白人履职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律明白人”动态管理和培育工作列入全面依法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工作重点,将“法律明白人”培养纳入司法所考核,持续推动法律明白人队伍专业化、规范化。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pfxc/57427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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