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聚焦“三专”队伍建设 推进社区矫正质量提升
近日,四川省司法厅印发《关于推动社区矫正“专职、专业、专责”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阐释了“专职、专业、专责”的实质内涵,对目标任务、业务保障和队伍管理等进行了明确。
“专职”夯基,推动专人专岗专干。四川推动依法设置社区矫正机构,将社区矫正与一般行政工作区分开来、剥离出来,打造专职执法队伍。如,宜宾市珙县、绵阳市梓潼县、资阳市安岳县的“队建制”模式,县级大队下设中队,专门承担管理和执法;又如,成都市青白江区、新都区的“分中心”模式,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分布,打破乡镇街道区划限制,设立分中心开展执法;再如,成都市彭州市、自贡市贡井区,将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全部收归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按业务流程分组开展工作。
“专业”固本,持续提升能力素质。近年来,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实施“专业强能”工程,把专业化建设作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重要支撑。在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确保社区矫正正确执行。四川持续优化社区矫正队伍结构,提高法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专业人才占比。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竞赛,先后举办全省业务大培训、实务大讲堂、执法大比武、案件大评查、信息化比武等活动,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提能体系。
“专责”增效,确保权责履行到位。四川压实社区矫正机构主体责任,不将工作大包大揽地委托司法所,而是将司法所作为工作的必要力量和有效补充,充分发挥其基层治理优势。制定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权力清单,将权力写在纸上、责任扛在肩上、工作落到实处。在成都市等多地试点规范工作人员着装,制定仪容仪表规范,树立队伍良好形象。定期开展“万案大评查”、暂外专项检查、档案专项检查等活动,剖析通报社区矫正书面纠违情况和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探索建立执法质量督察制度,全面清理整改执法领域典型问题,确保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据悉,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四川省积极探索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新路径,2022年就提出“专职、专业、专责”概念。截至目前,已累计推动43个县(市、区)打造人员配置合理、业务素质精干、权责履行到位的社区矫正队伍,执法规范化程度大幅提升。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szx/fzgzsqjz/202407/t20240704_501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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