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实现首批诉中知识产权案件诉、仲无缝对接
近日,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在审理两起技术委托开发合同案件过程中,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依托知识产权纠纷诉、仲、调多元共治平台,成功将案件转接到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不增加当事人费用负担的情况下,选任具备技术和法律专业背景的仲裁员裁决案件,实现首批诉中案件当天移交、当天受理、当天选任,切实解决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技术查明难、维权周期长、诉讼成本高等问题。
案件基本情况
本次诉、仲对接的两起案件均系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签订了《项目开发(委托合同)》,约定被告按照原告要求进行项目开发,并交付源代码,合同签订后原告支付了开发费用。原告认为,被告开发的软件不能满足使用需求,且未按照约定交付源代码,诉求解除合同、返还开发费用。被告辩称软件开发已完成,已交付源代码。
诉、仲对接过程
知识产权审判庭杨晓玲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双方主要争议焦点在于软件开发是否完成、源代码是否交付,可能需要进行技术鉴定,当事人将承担较高的时间成本、费用成本。杨晓玲法官积极向原被告进行释明,引导双方达成仲裁意向,并依托该院与重庆市仲裁委员会、重庆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签署的知识产权纠纷诉、仲、调多元共治平台建设合作协议开展诉、仲对接。在审判团队和仲裁员的引导下,两起案件当天完成移交、受理,并选任具有相关技术和法律专业背景的仲裁员,人民法院按照合作协议和法律规定减收案件受理费,仲裁委员会根据扣减诉讼费后相应的金额收取仲裁费,实现知识产权解纷提质降本增效。
知识产权纠纷诉、仲、调多元共治平台
知识产权纠纷诉、仲、调多元共治平台主要包括三大工作机制:一是诉调对接和仲调对接机制,当事人诉求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时,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可以在立案前或审理中将其引导至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二是诉仲对接机制,根据当事人意愿,人民法院可以引导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并转接仲裁委员会仲裁;三是司法确认和仲裁确认机制,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确认或仲裁确认。
下一步,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将持续优化升级知识产权纠纷诉、仲、调对接流程、标准,不断探索创新、复制推广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的经验举措,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司法智慧。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080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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