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法院】科右前旗人民法院:买卖房屋起纠纷 暖心调解促和谐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人大代表+法院”协调联动、服务基层的效能,近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额尔格图法庭邀请人大代表共同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2014年申请人丛某取得跃进马场某小区房屋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于2017年4月25日与被申请人二人签订购楼合约,合同约定该房屋使用面积为为86.37平米,总购房款为258766元。合同签订后,被申请人从先后共计缴纳首付款90000元,尚欠购楼款本金88766元并于2017年4月25日为申请人出具金额为58000元欠据一枚。自2017年4月后被申请人分两次共计给付购楼款80000元,剩余楼房本金及利息一直未给付。故诉至法院,要求被申请人给付购楼款本金及利息。
调解过程
房屋大事牵民心,为促进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实质化解,尽快解决问题,承办法官接收到案件后,决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群众基础好、协调能力强、社会威望高的优势,邀请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参与该案调解。随后法官和人大代表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全方位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采用沟通协商法和案例引导法等方法,促进双方当事人之间沟通,帮助他们表达诉求,询问对案件的看法,找准症结所在,释法明理,讲明利害。一方面,法官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和相似案例,向当事人说明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引导他们依法理性解决纠纷;另一方面,人大代表耐心安抚原告的情绪,并从被告家庭困难负担能力有限为切入点劝解原告,最终在人大代表和法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下,双方当事人成功解开心结,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申请人按协议约定如期给付购房款,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得到实质性的化解。
下一步,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将深入开展“人大代表+法院”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各自领域专项优势,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促进矛盾纠纷在源头上化解,将诉前调解做实、做细、做到人民群众的心中去,真正的将司法为民送到群众心坎里。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800393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