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执行】一面来自被执行人的锦旗

时间:2024-06-2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化纠纷于未执是执源治理的目标。执前督促程序将解决矛盾纠纷由“强制”变为“主动”,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最大限度减少了执行工作对被执行人的影响。

  近期,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法院受理了一起保险纠纷案件。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付原告总计8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载明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原告递交强制执行申请材料后,土默特右旗法院执行法官与执前督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启动督促程序,督促被执行人提前履行,同时向该保险公司释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种种后果:如果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会第一时间对该公司财产进行查控,并依法冻结公司账户,势必会影响到其正常经营,还会产生执行费,加重履行负担。而且,法院还会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严重影响公司信誉。

  执行法官与该保险公司多次沟通后,该保险公司积极履行生效判决载明的义务,将80万余元案款一次性给付至申请执行人账户中,案件化解于执前督促程序中,不仅为申请执行人缩短了债权实现时间,同时也避免让被执行人加重负担。

  

  案件结束后,该保险公司向土默特右旗法院送来锦旗,感谢法院执行局以及执行法官能动司法,为“有温度”的执行点赞。

  善执者行,为民者胜。土默特右旗法院利用执前督促程序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矛盾,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竭尽全力确保执行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80038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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