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多措并举构建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时间:2024-06-27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近年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司法局锚定全省当排头、全国争一流目标定位,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构建“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明显提升,为哈尔滨市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第三届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开幕式)

  坚持“线上+线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强化政策引领。制定出台《哈尔滨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哈尔滨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筑牢根基。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建成“一站式”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8个县(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9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93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年均接待群众1.6万余人次,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

  加快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将36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哈尔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18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推行“互联网+公证”,与民政、公安等8个部门实现信息共享,20家公证机构开通远程视频办理,在全省率先实现公证水印纸全流程监控。

  注重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在黑龙江法律服务网累计录入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等数据1.6万条。推行法律服务“指尖办”,创新打造冰城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推进多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实现身份、婚姻、不动产状况等信息查询“不见面办理”。

  坚持“便民+助企”,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持续推进法律惠民行动。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工伤法律援助案件免予经济条件审查,累计接待解答法律咨询3.8万余人次,2021年以来为农民工讨回欠薪400余万元。市法援中心先后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发挥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作用。建立“范围明确、审查严格、程序规范、优质高效”的审查机制,形成“服务跟着项目走,保障跟着需求走”的新型服务模式。2021年以来,共承办以市政府为主体的应诉应议案件183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政府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核事项639件。

  助力重大项目和民营企业发展。印发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方案,为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1000余次,开展“法律体检”1200余次,解答企业法律咨询1900余件。制发《哈尔滨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开展司法鉴定意见书赋码管理,引导司法鉴定机构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设置绿色通道28家。

  坚持“调解+仲裁”,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创建“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全市各地区配齐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1798名,规范建立471个调解工作室。深入开展“排纠解纷防风险?保安护稳促发展”专项行动,全市292个司法所、348个律师事务所、10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306个派出所、66个人民法庭实现“一对一”“一对多”衔接。2021年以来共调解纠纷3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2%。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明确复议人员配备标准和保障标准。全市共配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57人,市县两级复议机构根据实际需要配齐办案保障设施设备,复议工作经费均落实到位。深入开展“践行‘复议为民’宗旨、加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6548件。

  加强仲裁委员会建设。修订《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制定英、俄等五种语言版本仲裁规则,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成为国内首家拥有多语言仲裁规则的仲裁机构。先后与韩国、日本、哈萨克斯坦等国际仲裁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连续承办三届中俄博览会国际仲裁法律服务论坛,显著提升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东北亚地区国际影响力。在全省率先设立知识产权仲裁院和金融仲裁院,有效拓宽纠纷解决专业化路径。自组建以来,共受理仲裁案件2.8万余件,涉案标的额590余亿元。

  

  (2022年6月21日,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揭牌)

  坚持“监管+普法”,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从行政执法主体与资格、权力与责任、实施与方式、考核与评议、监督与问责等五方面进行系统化设计,有力推动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累计梳理并公示“四张清单”事项1942项,覆盖全市32个行政主管部门。

  完善公证监管机制。加强公证行业制度建设,出台《哈尔滨市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公证机构负责人执业年度考核办法》等文件,形成了行业监管、行业协会业务指导、公证机构内部管理“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先后出台哈尔滨市“八五”普法规划和《哈尔滨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组织开展“百名律师百场民法典讲座”“普法夜市”等学习宣传活动。依托哈尔滨新区,在全省率先建立宪法宣誓墙。在哈尔滨电视台播出 “法治哈尔滨” 等法治节目近百期。

  (《司法所工作》杂志责任编辑:胥 纳)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406/t20240625_501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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