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 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时间:2024-06-24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日前,河西法院发出一份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为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小东撑起 “法治蓝天”。

  6月12日,法官针对上述情况作出家庭教育令,并邀请区检察院、区妇联同志一道举办特殊“家长会”,向小东的母亲送达家庭教育令。各单位结合相应职能,对义务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应和小东的父亲就子女的教育方式展开积极沟通、求同存异,避免因为子女教育问题激化家庭矛盾、损害家庭和谐;责令其注意家庭教育方式方法,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尊重差异,根据孩子的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下一步,河西法院及妇联等部门将定期关注小东的生活学习状况,联合街道、社区对其家庭情况进行走访,确保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河西法院也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护。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9498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