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之善者,“如我在诉”

时间:2024-06-2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提出,要依法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民生案。并强调“如我在诉”不是口号,做实很难,再难也要做。人民法院如何践行“如我在诉”理念,说到底,就是要求法官学会换位思考,直面老百姓的揪心事、烦心事,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为老百姓多想一点、多做一点,主动担当顺民意、解民忧。虽然,基层法院办理的很多案件,都是“小事”,但是“如我在诉”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因为“小案件”往往是“件件连着民生、时时关乎民生”。

  沈家本说:“夫法之善者,乃在有用法之人,苟非其人,徒法而已。”同为法律人,都应秉持善良之人,对“如我在诉”理念的理解,笔者认为,要从发出的两份司法建议说起。

  第一份司法建议,是针对学校食堂的。2021年,在审理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偶然发现,某知名中学将食堂对外承包,并层层转包至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人,存在重大校园食品安全事故隐患。考虑到“食品安全是民生”,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必然是“国之大者”。鉴于此,承办法官认为“小孩事”并不小,及时向当地学校、教委发出司法建议,使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得到整改,确保了在校学生的饮食安全,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二份司法建议,是针对养老机构的。人口老龄化是当前国家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面临和解决的重大课题,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作出了一系列高瞻远瞩的重要指示。2023年,承办法官在审理养老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近年来,养老机构注册成立、开展经营日益增多,但因市场准入门槛较低、行业服务标准欠缺、缺乏监督监管等制约因素,导致涉养老机构案件纠纷数量增长较快,不利于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此,承办法官系统调研分析涉养老机构民事诉讼多发情况,第一时间向民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并转化形成了重庆市首份审判白皮书,有力护航了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如我在诉”理念是司法审判践行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做实这一理念,必须要以人民为出发点。民生无小事,不管是涉及未成年人的食品安全,还是涉及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都是老百姓关心的“大事”。法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服务于人民。案件虽小,但是“小案件”往往关系“大民生”,“如我在诉”理念,要求法官必须秉持司法良知,带着责任办案,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案件虽小,但是“小案件”往往关系“大未来”,“如我在诉”理念,要求法官要带着感情办案,只有情同此心,才能坚守住公平正义。所以,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应坚持以小见大,“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因为“小案件”直接关系民心向背。

  “如我在诉”理念是新时代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执着追求,做实这一理念,应把自己带入当事人的角色,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如我在诉”理念,要求法官不仅仅要做好文书说理和案件审理工作,还要做好判前释明、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工作,更要学会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见微知著”,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参与基层社会的治理工作。对法官来说,这既是一种履职尽责,更是“如我在诉”的体现。

  理念一新,天宽地阔。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必须以“情同此心”的态度和责任对待当事人,以更高的站位和使命履职担当,以法官坚定的初心为民司法,来诠释司法的温度,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作者: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王新亮,王璟玥)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jianshe/xiangqing/435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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