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如何为企业“护航”?司法部答封面新闻
时间:2024-06-20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6月19日,司法部举行“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局长周院生在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施行,对我国行政复议制度进行了系统重塑和重大变革,规定了不少新业务、新程序、新机制,为更好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
周院生介绍,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将行政协议、行政赔偿、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等情形纳入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优化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决定体系。
“行政复议制度是很重要的一项制度,在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方面具有明显的制度优势”,周院生表示,在为企业申请行政复议提供快速通道方面,举例来说,各地的行政复议机关在基层社区、产业园、商会、企业等都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站或者咨询点,落实服务送上门,开通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绿色通道,方便企业网上申请行政复议。在受理环节,通过对企业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实行容缺受理、承诺补正等方式,我们要求实现应收尽收。另外,行政复议还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的成本。
周院生介绍,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要充分听取申请人的意见,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还要举行听证会,还要提交行政复议委员会进行咨询认证,从而确保审理程序能够公开透明,让每个企业在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他指出,行政复议是特别注重时效的一项制度,审理周期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60天就能审结,设置简易程序快速处理争议30天。行政复议关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经验,各类行政争议和案件办理全过程都适用调解,在法律框架内促进双方握手言和,从而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fygz/202406/t20240619_500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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