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冒充单身“白富美” 骗人钱财获刑2年7个月
时间:2024-06-14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女子已婚且生育俩娃,却冒充单身“白富美”与被害人白先生网恋,骗取对方95429.6元。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2年7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退赔被害人白先生95429.6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5月至8月间,被告人陈某某在已婚且育有两子女的情况下,利用网络照片和视频,在网络聊天软件中向被害人白先生谎称自己单身且家境富有,与被害人白先生建立男女朋友关系。之后,被告人陈某某以要购买手机、家人生病等理由,骗取被害人白先生95429.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被告人陈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不思悔改,现又故意犯罪,酌予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陈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不法分子钻起了网络的“空子”,打起了诈骗网民合法财产的主意。不法分子往往借助QQ、微信、默默、小红书等网络社交平台,通过虚构身份信息、家庭背景等,冒充“白富美”“高富帅”寻找“猎物”,锁定目标后开始使用甜言蜜语“狂轰乱炸”。一旦取得对方信任确立“恋爱关系”后,不法分子多以投资需要资金周转、家人生病需要医药费、购买奢侈消费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款实施诈骗。
网络乱象迷人眼,真真假假需谨慎。在日常网络交友过程中,广大网民应保持理性和警惕,不要“恋爱脑”,切勿盲目相信对方有意透露出的个人信息,优渥的表象背后可能是对方精心设置的“陷阱”。同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切勿向陌生人随意透露银行账户、密码等重要个人信息,尤其注意个人隐私保护,不过度暴露个人隐私信息,不给不法分子后期实施要挟的违法犯罪行为留余地。
原文链接:https://bjg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817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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