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以“良法善治”赋能乡村振兴

时间:2024-06-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海东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深化普治并举,厚植法治文化,积极探索开辟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

  “三治融合” 激发乡村依法治理活力

  海东市司法行政部门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涉农领域立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乡村依法治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等“九大任务”,推动具有时代特征、符合海东实际、全社会合力推进、基层群众满意的法治乡村建设格局。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主动将司法行政工作纳入治理大局,出台《海东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法规在整治人居环境、补齐突出短板、提升村庄品质、改善村容村貌、加快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推动和规范作用,统筹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全面融合。

  “普治并举” 增强农村群众法治意识

  坚持常态宣传和集中普法相结合,抓住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时间节点,注重运用以案释法、案例教学等形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宣传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土地流转、劳务用工等法律法规常识,增强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厚植法治文化,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0个。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9个,法治宣传教育展(场)馆4个,法治文化长廊8个,不断推动法治文化元素向“报、屏、廊、亭、墙、栏、角”等延伸拓展,营造浓郁的乡村法治文化氛围。

  “法治惠民” 构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以乡镇司法所为依托,统筹法庭、派出所等人力资源组建设立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以1+X(司法所长+包村干部+法律顾问+……)模式组建了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编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南》,涵盖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内容,进一步优化群众公共法律服务体验。连续多年将法律援助、公证便民等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2023年以来办理婚姻家庭、养殖种植、征地拆迁等涉及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的法律援助案件126件。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406/t20240605_120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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