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探索社矫执行川渝一体化
时间:2024-06-13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将居住在辖区的社区矫正对象谭某活动范围扩大到高竹新区,成功解决了其长期跨省活动请销假繁杂手续问题。
谭某系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注册地在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高滩镇,居住在渝北区回兴街道,因工作原因,需每天往返两地。按照社区矫正法等相关规定,社区矫正对象确因正常工作和生活的需要,可以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但必须在同一省或直辖市范围内,所以谭某每次前往邻水工作都必须完善请销假手续,否则便会有越界警告及相应处罚,这样的现实问题对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都很大。
为解决此类问题,渝北区司法局反复多次和邻水县司法局、广安市司法局、重庆市司法局进行对接,经四地司法局协商一致后,终于将该矫正对象活动范围跨省扩大到高竹新区,为其开放绿色通道,极大地方便了其工作生活。
这一方式不仅解决了社区矫正对象在川渝高竹新区活动范围受限的现实难题,也成功探索了社区矫正对象刑罚执行川渝一体化的新模式,为今后类似案例的处理提供有益的借鉴。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szx/fzgzsqjz/202406/t20240611_500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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