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法院:“调解+”模式 激发解纷新动能
今年以来,商洛市两级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作为、能动司法,在提高审判质效的同时,持续推进多元解纷,促进矛盾实质化解,多措并举减少当事人诉累,以司法为民“小切口”,展现诉源治理“大作为”。
“调解+仲裁”案结事了暖民心
“感谢法官、仲裁员的耐心调解,困扰我的烦心事儿终于解决了!”
“案件处理过程和结果我们都很满意,辛苦你们了。”
5月17日,商洛市商州区法院商塬法庭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与区仲裁委联动成功调解2起劳动争议案件。这是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商州区法院首次联合仲裁委调结的案件。
原告张某与被告某农特产品公司及原告王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劳动争议2案,商塬法庭审理后,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但经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双方分歧较大,一直未能达成调解意见。为确保案件一次性化解,法庭遂邀请仲裁委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在调解协调会上,法官、仲裁员通过摆事实、讲法理、明利弊,耐心沟通讲解,最终促使2案当事人均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调解+执行” 善意执法促和谐
5月20日,山阳县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微信建群的方式细心调解,成功执行和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系同村邻居,张某于2021年9月向杨某借款2万元,到期后未能及时偿还,2023年7月,杨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归还杨某借款2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没有履行。今年5月,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张某联系,张某称自己在外打工,等有钱了再说。
为尽快化解纠纷,执行法官多次与张某电话沟通,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张某表示自己愿意还钱,但因妻子不久前发生车祸,治疗花费较大,希望分期偿还。执行法官又与申请执行人杨某沟通,说明被申请人情况,杨某表示愿意接受分期履行方案。因双方均在外务工,执行法官建立微信调解群,对履行细节进行协商,确定由张某当场履行2000元,以后每月偿还2000元直至全部履行完毕,杨某也自愿放弃借款利息。双方当事人均对执行法官耐心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
“调解+普法” 纠纷化解有速度
“不用鉴定,立案一周就化解了纠纷,赔偿款也拿到手了,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4月26日,丹凤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款及时履行到位,矛盾得到高效、实质性化解。
2023年9月,被告余某驾驶小型汽车与骑行摩托车的原告淡某相撞,致淡某受伤,原告遂将余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并申请对其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并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考虑到原告伤情较轻,如果走鉴定程序,不仅原告在短期内得不到赔偿,还会激化双方之间的矛盾,加大当事人诉累,扩大双方不必要的损失。
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耐心细致地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结合生活常识、办案经验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理解。经多次调解,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37480元。被告余某当场履行了协议内容,保险公司亦在约定期限内按照调解内容赔偿到位。至此,该案以便捷、高效的形式得到顺利解决。
案件无大小,为民是根本。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是一场“润物细无声”的民生举措。下一步,商洛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构建高效、节约、和谐的解纷方式,切实让诉源治理更有力度、更具温度。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642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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