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富裕县人民法院 法庭调解保耕当庭履行止纷
时间:2024-05-30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富裕县人民法院塔哈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于某诉许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于某当庭履行25,000元,被告许某同意将1.4垧土地返还给原告,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保护了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本案中,原、被告对于案涉土地存在较大分歧,承办法官根据争议焦点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法,分别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原本情绪激动的双方,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厘清事实、释法明理,最终双方愿意各退一步,原告偿还借款并当庭履行,被告立即返还案涉土地。
该院落实省法院部署,紧扣春耕节点将“司法护农、助力春耕”列为当前审判工作的重点,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对服务“三农”的作用,让农民兄弟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
文章出处:黑龙江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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