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立涉外法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2024-05-30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日,广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广州市涉外法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这是广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1312”思路举措,加强对全市涉外法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广州市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强化协作联动

  推动构建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

  坚持聚合效应,聚力推动涉外法治工作再升级。《广州市涉外法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有40个成员单位,其中,中直驻粤省级、省直、市直单位29个,各区委依法治区办11个。市委依法治市办为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按具体职能分为制度建设类、统筹规划类、法律服务类、政策保障类、人才发展类、供需对接类和支持发展类等七大类别,协作联动、形成合力,一体推进全市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推动形成全市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

  强化示范引领

  提升高标准涉外法治建设能力水平

  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涉外法治建设,督促指导全市开展涉外法治工作;推动解决涉外法治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涉外法治研究成果转化。联席会议制度以清单式、列举式明确了40个成员单位涉外法治工作的职责分工,为各部门落实全市涉外法治工作重点任务提供了行动指引,推动各单位聚焦制度建设、机构建设、供需对接、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政策支持、法律服务集聚区等七大方面,更好地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在统筹协调全市涉外法治工作中的作用,高标准推进全市涉外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广州高质量发展。

  强化制度规范

  健全完善涉外法治联络协调机制

  坚持制度引领,推动各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三级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和经办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建立沟通汇报制度,各成员单位加强纵向横向部门沟通汇报,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深调研制度,实地开展涉外法治调研考察等,学习借鉴相关先进经验,全力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qmyfzs/content/post_4431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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