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湖泊革命”

时间:2024-05-24 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异龙湖位于红河州石屏县,面积约42平方公里,湖岸长86公里,异龙湖是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是云南首个完成环湖生态廊道闭环建设的高原湖泊,也是石屏人民的母亲湖。近年来,石屏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多角度、全方位、宽领域推进异龙湖保护与治理,各政法单位切实强化法治保障,凝聚合力,协同推进湖泊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为保护异龙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石和屏障。

  强化法治保障,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体系。《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第四次修订后于2023年12月1日施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异龙湖的功能定位、水质要求、保护范围、“三区”划分,为强化异龙湖保护管理规范提供了有利的法治保障。近年来,石屏县先后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石屏县全面推行河长制11项相关配套制度(试行)的通知》《石屏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以“河长制”促“河长治”,以“林长制”促“林长治”,不断健全完善生态保护的制度体系。

  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在生态环境保护、林草和自然资源等领域分别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配强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跨部门、跨乡镇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案卷评查、问题反馈、业务指导的“三合一”,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2023年,共培训执法人员230余人次,组织40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对12家单位22件行政执法卷宗进行专项评查。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的案件进行法治剖析,提出行政复议意见,以问题为导向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行政争议发生。四是绷紧生态保护“一根弦”,将“生态警务”融入护航石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建“护鸟小分队”,强化与水利、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开展联合巡护,深入推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动。五是充分应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对中央环保督察、省委巡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跟进监督。六是积极探索构建环境资源生态恢复司法机制,将目光从惩处、保护向修复转移,促使赔偿义务人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或者进行货币赔偿,用于替代修复。2023年,全县共出动600余人次警力,共开展入湖巡逻86次,收缴违规捕鱼网具1400余件,破获环食药类案件82起,同比去年上升51.8%;制发检察建议51件,督促收回水土保持补偿费23万余元;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9件,收缴罚金29.2万元、生态修复金7.3万元,92名被告被判处刑罚,有效震慑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多元化普法,厚植法治理念,护航绿色发展。石屏县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构建起覆盖县、乡、村的普法网络,并打造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于一体,县乡村三级贯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利用“5·22世界野生动物保护日暨地球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开展各类异龙湖志愿服务活动802余场,积极向广大群众宣讲《条例》《条例实施办法》,推动全社会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生态保护意识。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开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石屏县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紧盯“双碳”目标政策机遇,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系统谋划、试点先行、探索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2023年7月1日,石屏县屏邑碳票首发,开创了全国首家县级林业碳票实现全链条数字化闭环管理的应用范例,开启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又一重要转换通道。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石屏县将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奋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行稳致远。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80/fzdyydc/388843.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