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湾区仲裁“走出去”贡献力量

时间:2024-05-23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章宁旦

  法治日报通讯员刘远强

  近日,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走出去”合作发展论坛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2024年度工作会议在香港举行。会议由香港仲裁师协会主办,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秘书处(广仲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等协办。来自国内外知名仲裁法律机构的代表围绕“科技引领·规则衔接”主题,共话仲裁国际化发展大计。

  “科技手段可进一步提升仲裁效率、降低成本、增强透明度,规则衔接可以更好适应国际商业实践、促进国际合作。”广仲有关负责人在发言中表示,近年来该委坚持科技赋能,强化规则引领,不断探索国际仲裁新模式,为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走出去”贡献广州力量。

  科技引领

  人工智能成功调解首案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只有借助科技力量才能“走”得更远,是与会中外代表的共识。与会者普遍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互联网仲裁、智慧仲裁是仲裁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方向。

  广仲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委是国内最早开展互联网庭审的仲裁机构。广仲上线全球首个APEC-ODR平台,被亚太经合组织列为全球首批三大官方合作方之一。此外,广仲发布了“云小仲”智能机器人、上线全球首个AI仲裁秘书“仲小雯”、完成首个无真人仲裁秘书国际仲裁庭审。

  今年2月,广仲联合华南理工大学新研发的L.Code仲裁全流程智能辅助系统,成功调解一宗借款合同纠纷案。调解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提出法律咨询,智能辅助系统灵敏互动、释法说理、促成共识,现场归纳案件事实并出具法律分析,最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双方握手言和。

  据悉,该案成为由全流程智能辅助系统主导的庭前调解首案,为我国探索打造“枫桥式仲裁”贡献了广州经验。

  “L.Code仲裁智能辅助系统可提供智能问答、文书生成、AI调解、自然语言精确处理的全栈式解决方案。”广仲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系统的智能调解功能可以为当事人提供“立案后,组庭前”的智能调解服务,为当事人提供多种调解方案。如果各种方案均不能满足当事人诉求,系统则结合已有方案自动分析,得出量身定做的最优调解方案,从争议源头高效化解纠纷。

  本次会议还正式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2023年度十大经典案事例》,“广州仲裁委致力打造全球智能仲裁新高地”入选。

  规则衔接

  “广州标准”获国内外认可

  跨国商事仲裁法律制度具有国际法律合作和规则衔接“最大公约数”的独特优势,在涉外法治保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仲裁规则的修订、将科技引入互联网仲裁程序以及人工智能仲裁等创新实践,符合全球国际商事仲裁事务的趋势,提高了仲裁程序的有效性。”参会的大韩商事仲裁院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朴贤知在发言中表示。

  据了解,早在2020年,广仲就制定发布了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简称“广州标准”),该标准与ODR平台高度契合。目前,接近55%的平台当事人协议采用“广州标准”作为ODR庭审程序的流程标准。2022年8月,广仲又发布“广州标准(二)”,针对性解决互联网仲裁庭审难点,对远程庭审技术规范予以申明,为运行“3+N”仲裁庭审模式夯实了基础。

  广仲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3+N”模式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三大法系的基础上,叠加远程庭审技术优势,不断加入符合其他国家或地区仲裁法以及仲裁程序特点的“N”种庭审模式。当事人可通过适用《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通则》(2022年版),按需选择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流程指引,实现涉外仲裁规则的有效衔接。

  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获得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官网推介,目前已得到港澳台地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欧美主要经济体等50余家境外仲裁机构和超过150家国内仲裁机构的支持和认可。迄今为止,俄罗斯、泰国、新加坡等国家的仲裁机构均运用广州“3+N”模式解决了跨国经贸纠纷。

  数据显示,2023年广仲受理案件量超3万件,涉外案件连续3年居全国城市仲裁机构首位,受案量稳居全国乃至全球仲裁机构前列。

  合作发展

  《南沙共识》签约机构大增

  “合作发展,是国际仲裁领域的永恒主题。”广仲相关负责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本次会议突破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吸引了国内的长三角地区、西部地区,以及美国、韩国等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参会,共同探讨全球化下的仲裁发展之路。

  为促进仲裁领域合作发展,早在2021年,广仲即首创“四个共享”合作机制,推动标准(规则)共享、庭室共享、仲裁员共享、服务窗口共享。目前已与长三角地区、西部地区仲裁机构建立了多边仲裁协作机制,并先后与境内外80余家仲裁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有效实现了跨区域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的链接,推动中国仲裁“走出去”。

  据悉,该合作机制搭建不久,广仲就利用伊朗商会仲裁中心服务窗口完成一宗标的额近800万元的涉伊朗案件的送达程序。

  目前,广仲通过“四个共享”机制吸纳涉外仲裁员约50人,推动在册仲裁员来源地增长至51个国家和地区,增长超120%,实现“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和地区全覆盖,外籍仲裁员人数从60多人增加至110多人,增长近80%。

  资料显示,2023年4月20日,广仲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与金砖国家仲裁机构代表共同签署并发布《金砖国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识》(以下简称《南沙共识》),《南沙共识》倡议合作方秉持“开放、合作、发展、创新”理念,发布后迅速获得业界广泛关注和认可。一年来,《南沙共识》签约机构由最初的6家金砖国家仲裁机构迅速增长至40多家,遍布美国、瑞士、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仲裁合作从联通粤港澳扩大到覆盖欧美等全球主要经济体。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405/t20240522_499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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