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社区矫正对象变身蓝天救援队队员

时间:2024-05-24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真是感谢蓝天救援队队员,多亏了你们帮忙寻找走失的母亲,我们一辈子都忘不了您的救命之恩!”在昆山蓝天救援队的帮助下,一名走失了5天的76岁老人平安回家,再次见到母亲的杨女士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对昆山蓝天救援队的队员付某及其队友不停地表达感谢。

  2020年11月,付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接受社区矫正以后,他从自我封闭、意志消沉转变到自信阳光、回馈社会,彰显了社区矫正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工作人员针对付某认罪悔罪、服刑在矫意识不强的情况,聚焦亲情帮教,引导其妻子深度参与监督帮教,积极争取配合支持,开展深入有效的亲情帮教,将监督管理规定转化为身边人的殷殷嘱托,春风化雨般地纠正付某的错误认知,将其拉回到遵规守纪、接受监督的正确轨道上;聚焦心理矫正,联合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和检察官、法官、社区民警等开展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详细解读有关政策法规,引导正确看待犯罪行为,宣扬爱国主义精神,鼓励支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聚焦社会融入,安排付某参加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宣传、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通过实际行动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

  疫情防控期间,付某捐献各类防疫物资价值3万余元,为300余户居民赠送紧缺的退烧药,受到社区群众的交口称赞。为更好地回馈社会,矫正期间,付某加入昆山蓝天救援队,积极投身救援事业、尽己所能参与救援活动,累计参加救援任务11次,成功打捞溺水死难者5次。2022年11月,付某和队友密切配合,在连续多日搜救未果的情况下,不抛弃不放弃,最终在河道淤泥中将走失5天的失能老人救起。这也是自昆山蓝天救援队组建以来,首次成功营救幸存者。

  付某只是近年来苏州市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苏州市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围绕“四步走”,深入实施社区矫正损害修复,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意识和精准修复能力明显增强,全市涌现出30余例损害修复典型,受到各级媒体广泛报道。一是“塑心工程”培养修复意识。积极引入传统文化、苏州精神,推出各类“德法共治”教育引导项目,促进以文矫人。坚持“治人先治心”,突出认知矫正、行为训练、被害角色虚拟体验等心理矫治,激发其认罪悔罪、主动补偿心理。二是“赋能行动”提升复归能力。积极推动“生活上扶困、就业上扶技、发展上扶业、教育上扶学”,培养塑造回归社会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发展环境。三是做好“中介人”实施精准修复。设计定向精准修复服务,做到一人一案、一事一案。搭建“公益+”修复平台,与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特殊学校、公益服务机构等建立283个社区服务基地,开展“敬老服务”“绿色家园公益行动”等300余个公益服务项目。鼓励建立“互助志愿服务队”,积极组织、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做好“引荐人”促进社会认可。创建损害修复功能场所,在社区矫正中心(分中心)设立交通肇事、侵财类、成瘾类等矫正修复指导工作室,打造专业化、集约化的矫治场所。健全被害人保护协会和圆桌修复会议制度,引导双方协商交流,促进被害人(社区)谅解接受。建立修复效果测评体系,及时评估修复效果,修正修复方案。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广泛参与社会活动,积极宣传好人善事,社区矫正对象中不断涌现出好人好事典型,受到群众和媒体广泛称赞。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szx/fzgzsqjz/202405/t20240523_499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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