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碧水悠悠映丽江
今年4月,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实地回访辖区古村落消防设施建设情况。
守护长江上游“生态绿”、聚焦古树名木保护、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近年来,云南省丽江市检察机关以“守护两座山(玉龙雪山、老君山)、保护一湖两海(泸沽湖、程海、拉市海)、管护一座城(丽江古城)”为工作目标,坚持一个“护”字抓基础、一县一品抓特色、一个团队抓质效、一个“诉”字抓价值等“四个一”工作思路,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三年来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8件,提起诉讼90件,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绿美丽江。
促古树名木“长青”
古树名木是记录自然生态变迁的“活化石”,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记忆。据统计,丽江市仅古城区就有被纳入保护的古树名木790株。
2021年6月,古城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存在挂牌保护制度落实不足,挂牌标准不统一;保护范围不明确,保护管理具体办法缺失;陈旧性破损未及时补护更新等问题,不及时加以整改可能会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发现的问题,古城区检察院进行公益诉讼立案,与该区城市管理局、区林草局等24家养护责任单位和7个村(居)委会召开案件磋商会,并向相关行政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制定古树名木保护具体管理办法,设立古树保护范围公示挂牌制度,完善设立统一的古树挂牌保护制度,对辖区古树名木陈旧性破损及保护设施老旧破损及时采取补护和更新措施。近日,检察官在回访中看到全区790株古树名木都挂上了“身份证”,周围设置了防护栏,相关隐患均已消除。
让被损生态“复绿”
丽江作为长江上游金沙江流域的重镇,辖区金沙江流域面积2.04万平方公里,沿岸森林覆盖率达68%,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2021年2月,蜂某某等4人在玉龙县巨甸镇金沙江流域,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盗伐集体林地上的林木227棵。玉龙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联合专业人士和相关部门编制生态损害修复方案,认定生态损害修复费用。2023年1月,被告人积极主动缴纳了生态损害修复费用,并在金沙江重要支流杵峰河生态脆弱区“生态损害修复林地”完成异地补植补种柏树苗。如今,柏树苗长势良好,一片绿油油的柏树林逐渐形成。
近年来,丽江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促成相关单位和人员在该市老君山、金沙江沿岸等地补植榧木、扁柏等2200余株。
护传统村落乡愁“永驻”
丽江市古城区分布着17个传统村落,每个村落既蕴藏着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又维系着当地群众浓郁的“乡愁”。但是,近年来很多村民进城务工,大多数村落面临“人走屋塌”的困局。加之保护措施不到位,部分古建筑和古民宅损毁严重,传统村落的历史风貌及整体人文环境遭到破坏。
对此,古城区检察院对传统村落保护系列案件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在对17个传统村落逐一调查走访的基础上,2023年7月,古城区检察院向住建、文旅、消防、农业农村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由住建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共同建立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具体方案;加强传统村落保护资金的合理使用,推动政府将其纳入预算;加强传统村落建筑风貌的管控工作指导,全面落实联审联批制度;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与乡村振兴工作的融合,把实施乡村振兴具体项目与保护传统村落要素相结合,等等。该院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出台《古城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专项排查行动实施方案》。
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传统村落保护公益诉讼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传统村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17个传统村落新增消防设施、配置必要的微型消防站;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将传统村落的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基础设施项目纳入乡村振兴示范点工程;开展“美丽宜居村庄”等创建活动,发挥传统古村落的旅游资源优势,让古村落旧貌换新颜。
(记者王翠云 通讯员韩静)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5/t20240523_6548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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