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山东检察机关1人荣获第26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
时间:2024-05-09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山东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青年联合会授予山东省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
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和纪念五四运动105周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展示新时代山东青年昂扬向上、勇挑重担的精神风貌,号召全省广大青年砥砺奋进、实干担当,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青年联合会决定,授予于忠海等30名同志第26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其中,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康获此殊荣。
苏康,2008年毕业于青岛大学。参加检察工作12年来,苏康始终保持精益求精的作风、坚持不懈的态度、敢为人先的魄力,夯实自己的检察之路。
他践行工匠精神,认真开展质量监管,加强制度建设,起草制定规章制度16项,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他致力工作创新,参与探索建立的规范检察建议新做法在全省推广,两个创新项目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奖。他坚守法治信仰,办理各类案件400余件,办理的关某某等人团伙盗窃案,纠正漏犯33人,督促追赃300余万元,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他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山东省优秀检察官等荣誉,被最高检记个人一等功。
原文链接:http://www.sdjcy.gov.cn/jcdw/202405/t20240508_4724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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