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火爆炸前,民警用身体“挡”住了快速驶来车辆和群众

时间:2024-04-29 来源:吉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不好!着火了!”4月21日17时许,天色刚刚渐黑,四平市梨树县公安局刘家馆派出所民警在入户走访的路上,忽然看到远处一辆依维柯面包车停在路边,隐约看见驾驶室内有火光,民警立即驱车赶到现场。

  此时,驾驶室内火已窜出。民警们赶紧下车查看车内是否有人,同时用警车内的灭火器进行救火,但火势太大已经来不及。

  据了解,由于车辆在行驶途中驾驶室突然冒烟起火,情况紧急驾驶员只好选择了跳车,车内并没有贵重物品和其他人员。但考虑到车在燃烧的过程中,轮胎和油箱可能发生爆炸,会发生更大的危险,而且在刘沈县道上,车流和人流非常多,特别是在春耕时期,往返的农民比较多,两侧还有农户和大棚,燃烧车辆上方还有高压电线和通讯线路,一旦火势失控后果将不堪设想。

  民警立即拨打119,并果断下达封闭道路命令。由于现场警力有限,民警发动在场的车主和群众在安全距离外快速封路。由于过往车辆车速快,怕来不及刹车,民警用手机上的手电筒来回晃动,用人墙拦截过往车辆。刚封路不到几秒钟,燃烧的车辆就发出两声巨响,油箱和轮胎爆炸了,围观群众惊呼:“要是没有警察拦住咱们人和车,命就没了!”

  随后,消防人员及时赶到现场,爆炸车辆的火被成功扑灭,没有造成其他损失和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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