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以高质量立法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近年来,广州全面加强新质生产力领域的法治保障,坚持立法赋能科技创新、数字经济、智能网联汽车、低空经济等重点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推动力、支撑力。
创新驱动
筑牢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制度支撑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根本动力。广州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通过立法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通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链条。制定出台《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围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科技人才培养、科技经费保障、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将创新链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谋划、激励和规范,为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明确发展路径、工作重点和实现目标。推进《广州市专利管理条例》立法,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运用,强化专利保护,激发新质生产力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支撑和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聚焦未来
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强劲动能
数字经济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驱动力。广州制定出台《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城市治理数字化三大重点和数据资源、数字基础设施两大支撑,推动关键数字技术攻关与突破,明确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广州路径。推进《广州市数据条例》立法,从数据权益、数据流通、数据安全、湾区协同全面做出制度设计,完善数据要素流通体系,释放数据红利。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广州推进《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立法,破解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落地难问题,破除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落地的制度障碍,吸引更多国内外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到广州市开展道路测试、示范运营以及商业化运营,打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和智慧交通产业集群。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低空经济立法调研座谈会,研究推进低空经济立法,优化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环境,推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拓展等,促进广州市低空经济振翅腾飞。
因地制宜
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优质阵地
广州拥有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大国家级开发区。根据商务部公布2023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结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排名全国第二,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排名全国第七。近年来,广州先后出台了《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实现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发展平台“有法可依”,助力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优质阵地。2024年3月1日,《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施行,支持南沙与港澳及国际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科技联合创新,共同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财政科研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直接拨付至港澳。条例还专章对南沙产业发展作了谋划,提出在南沙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产业、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海洋产业和绿色产业。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qmyfzs/content/post_4410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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