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中院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主题党日活动
时间:2024-04-20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为积极参与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4月7日下午,铜川中院28名党员干警走进铜川市植物园,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主题党日活动。
第七党支部书记何斌朝向大家解读了铜川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创建情况和《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十大行动”》有关内容,第四党支部书记韩永乐向大家宣读了《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倡议书》,明确了目标任务。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倡议书、国家森林城市评价量化指标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宣传单,并介绍了创建森林城市的意义和重要性。号召大家踊跃投身到创建行动中来,争做森林城市的宣传者、建设者和守护者,争当“生态卫士”,努力营造“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尽一份心、增一份绿、添一份力、发一份光。
干警们纷纷表示,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人人有责、人人受益,要进一步提高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努力建设天蓝地绿、自然和谐、生态优美的绿色铜川,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森林建设工作增光添彩。
在活动现场,干警们还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了集中宣讲宣传,向群众发放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彩页和读本,讲解了具体法律规定,面对面解答了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并阐释了普法案例,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群众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生活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打击有组织犯罪、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平安铜川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4/id/724081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宝鸡中院组织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 宝鸡中院组织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