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法院:法官带案进果园 送法解纷零距离
为加强基层法治宣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落实诉源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调解,三原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嵯峨人民法庭、独李人民法庭、镇司法所及镇政府多措并举开展“送法下乡 带案入村”活动,并采用具有新时代特色即“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坚持把群众路线贯彻好,真正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普法宣传。
普法宣传进社区
三原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走进社区,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要讲解了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对婚姻纠纷、彩礼纠纷、赡养权纠纷等问题进行以案说法,并详细介绍了“四令一书”具体内容,引导群众如何利用“四令一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倡导各部门协同推广该举措。在座谈会上共同探讨了针对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当地村委会、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社会机构与三原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形成诉前调解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解合力作用,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随后,三原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及基层人民法庭员额法官们现场发放了普法资料,并耐心回答了现场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营造了遵纪守法、以法明理、依法维权的良好法治氛围。
田间地头解纠纷
三原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吴法官走进田间地头对一起借款合同纠纷进行了现场化解,被告王某某与原告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了具体的借款金额及还款时间、利息计算,借款到期后被告因故未能归还借款,故原告诉至法院。调解现场,法院特邀人民陪审员牟峰提前详细了解了事情始末,并耐心释法明理,告知被告别人欠自己的钱未给的客观原因不能成为不归还原告借款的借口。吴法官从法律方面以通俗易懂的话语对原告加以释明,并向其阐明了不按期归还借款的法律后果。经调解,被告即联系其亲属转账给自己,遂即现场归还了所欠借款,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三原县法院始终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配合人民陪审员团队,致力将调解职能置于诉讼形成前,使当事人对簿公堂变诉前和解,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965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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