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新闻通气会发布词

时间:2024-04-20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最高法院张军院长强调,要坚持能动司法,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最高法院指导下,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的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把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大格局中部署推进,做实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以来,湖南一审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保持全国最低水平之一,湖南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得分持续位居全国法院前列。岳阳楼区法院康王法庭“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入选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荣获中央政法委通报表扬并授牌,法庭负责人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益阳法院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全流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验被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书面推介。最高法院张军院长在国家法官学院2023年秋季开学典礼暨人民法院大讲堂的讲话中,对我省法院诉源治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调解工作会议上,4家法院获评全省“枫桥经验”先进典型、14家法院作书面经验交流。我们的主要工作做法和成效介绍如下:

  一、凝聚强化诉源治理合力,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大格局

  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诉源治理大格局,是党委领导下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社会治理工程。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和诉前调解工作。党组书记、院长朱玉多次强调,诉源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人民法院要进一步理清诉源治理工作思路,找准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职能定位,切实发挥司法的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一是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全省各级法院持续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决议》,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穿到诉源治理全过程。省委政法委、省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调解工作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作出部署。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向各级人大报告参与和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情况738次,向党委、政府报告1268次,参与诉源治理有关的专项调研、执法检查等1258次。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系统协同联动。落实省委政法委《基层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与基层综治中心集成融合,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从“各自为战”向“协同作战”转变。省法院在与人民银行、人社厅、侨联、工商联等22家单位建立涵盖12个领域的诉调对接机制基础上,今年与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住建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价格争议、住房建设领域纠纷调解工作。全省法院对接各级“总对总”调解组织1148家、调解员3588人,今年以来委派调解纠纷超9.8万件。

  三是推动精准考评,压实治理责任。省委政法委连续四年将诉源治理纳入全省各市州平安建设考评,综合评价各市州党委政府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逐级精准压实矛盾纠纷协同治理责任。今年起,省委政法委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省直及中央驻湘单位平安建设考评,进一步凝聚强化诉源治理工作合力。省政府将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指标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考评体系,助力提升商事和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化解质效。省法院将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比”“案-访比”等指标列入全省法院审判绩效考核重点内容。长沙、株洲、岳阳、娄底、郴州将诉源治理纳入了市绩效考评。

  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调解工作,是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实践。

  一是织密解纷基层网络。全省法院持续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推动矛调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治理资源线上集约。目前已有4779家基层治理单位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今年受理各类纠纷5.53万件,占诉前调解纠纷总量比为6.42%。全省各基层法院联系街道、社区、村组7175个,靠前开展调解指导、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持续做优“家门口”的解纷服务。

  二是因地制宜预防纠纷。全省法院立足司法审判和地区实际,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促推诉源治理。长沙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全面深化全市诉源治理工作,株洲、郴州将诉源治理纳入依法治市、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重点工作予以统筹推进。娄底出台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调动县市区、乡镇、村诉源治理积极性。永州打造“政法五老”调解品牌,鼓励退休政法干警发挥业务优势,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及研判预警。怀化推行“警源、诉源、访源”三源共治,湘西对群众解纷诉求实行“一单受理、双向推进、三调对接”,不断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是做实指导人民调解。省法院与省司法厅会商落实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共商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全省法院积极支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加强调解员队伍规范性建设,邀请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等解纷资源入驻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参与纠纷化解工作。全省法院吸引入驻调解员7893人,较上年同比增长14.21‰。今年以来开展全省调解工作在线培训10期,参与培训的调解人员达9600余人次。畅通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加大在线司法确认的推广应用力度。全省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4.2万件,实现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快立快办。下一步将通过共建调解示范基地、设立调解指导员、聘任人民陪审员、组织旁听庭审、发布指导案例、定期分析反馈等方式,常态化做实人民调解工作指导。

  四是锚定重点领域治理。按照最高法院工作部署,省法院作为全国九家高院之一,承担金融借款合同及信用卡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指引制定任务。最高法院立案庭与湘潭大学共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湘潭大学与岳麓区法院在湖南金融中心湘江基金小镇设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训中心,推进我省多元解纷理论研究成果更好指导实践。聚焦银行卡、民间借贷、住建物业等重点领域,持续部署诉源治理专项行动,引导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成讼之前。全省法院一审住建领域案件同比下降17.38%,一审民间借贷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3.29%,信用卡纠纷高速增长态势得到一定缓解。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答好人民满意的新时代问卷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人民法院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次司法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优化诉讼服务综合品质。全省法院坚定不移贯彻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正确处理诉源治理、诉前调解和立案登记制的关系。严格执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立案难”问题坚持常态化整治,对年底“不立案”开展专项整治,一审案件当场立案率保持98%。坚持网上立案与线下立案同步同质,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办理网上立案申请超48万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权。长沙天心法院“大力加强无障碍诉讼服务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诉讼权益”和浏阳法院“坚持系统思维打造‘一心+五站’商事调解新模式”经验做法,分别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十大最受欢迎改革创新成果”和“十大最具品质改革创新成果”。持续开展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全省26家法院被授予“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窗口”流动红旗。

  二是提升分调裁审工作实效。进一步加大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广应用力度。今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民事案件56.54万件,新收诉前调解纠纷60.84万件,诉前调解成功38.85万件、成功率68.15%,诉前调解分流率63.79%,诉前调解纠纷平均办理时长13天,大量纠纷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高效化解。用好“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为前端治理提供坚强后盾,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司法保障。全省法院选优配强调解速裁团队共425个,精准实现诉非分流、调裁分流、繁简分流,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案件审理质效全面提速。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18.41万件,结案108.54万件,6项审判执行核心质效指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有效率”的司法公正。

  三是能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全省法院贯彻新时代能动司法要求,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方针和“八个有机统一”的现代化司法理念。在第一批主题教育期间,省法院党组将住建领域诉源治理作为“走找想促”重点课题之一深入调研。朱玉院长主持申报的《深化诉源治理改革研究》课题,获批最高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省法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的意见》,促推解决房地产和金融领域监管制度空白、监管缝隙等突出问题,切实减少类案发生。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1774份,通过精准提出和跟踪落实司法建议,降低群众诉累,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做好新时代诉源治理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湖南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合力,持续做好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相关工作。同时,我们也期待各位媒体朋友能与我们一道,共同加大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宣传力度,讲好诉源治理“湖南故事”,进一步提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社会认可度和信赖度,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2/id/77217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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