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处处受限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时间:2024-04-20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法官,你好,我和被执行人赖某来法院了,她愿意还我钱了,现在来法院办理结案手续。”一大早,黄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就接到申请执行人黄某的电话,成功执结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为一起历时近一年的执行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赖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经宜黄县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判决赖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黄某担保代偿款共计35万元。因判决生效后,赖某电话不接,信息不回,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并多次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黄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罚款等信用惩戒措施。

  “法官,自从上了失信黑名单和被限制高消费,我处处受到了限制,亲朋好友知道我是老赖后,在他们面前我头都抬不起来,而且出行十分不便,就连工作都收到了很大影响,这件案子结束后我再也不愿意当老赖了。”在执行调解室,被执行人赖某向执行干警大吐苦水,同时表示愿意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希望执行法官帮她解除失信和限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随后,在执行干警的监督敦促之下,赖某主动偿还了相关欠款,执行法官也依法将其失信限高解除。至此,本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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