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纠纷,法官的六个提示
家庭装修虽然工程不大,但可能存在业主与施工方装修信息不对称,装修行业施工不规范等各种问题。如何避免装修纠纷?一起看来自法官的特别提醒↓
场景一
法官提醒
法律规定,承重墙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业主对其使用不得破坏其基本功能。在承重墙上乱动手脚,可能会影响整个建筑物的稳定性,甚至造成结构失稳而坍塌,危及业主生命安全。私拆承重墙,除在民事上需进行赔偿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刑事处罚。
法条链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场景二
法官提醒
在购买家具时,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对家具的型号、材质、价款、交付时间等作出详细约定。消费者收到货物时,注意查验家具品牌等信息是否与购买时一致,并注意留存合同、付款凭证、交货时货物照片等关键性证据,若发现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商家对产品的细节变化,要及时向消费者做出说明,尽量让消费者应知尽知,避免产生不必要纷争。
场景三
法官提醒
合理安排装修施工时间,降低噪音、减少污染。《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装修时要充分考虑相邻权利人的生活方便、睦邻友善,尽可能减少装修对邻居的影响。
场景四
法官提醒
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要对材料品质、工艺等作明确约定,口头约定难以保证装修的最终质量,在后期维权时也会存在诸多困难。对于装修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要逐条审阅,对于霸王条款或不能接受的条款,要提出修改要求。发现装修质量不合格,注意留存质量缺陷的相关证据。若质量瑕疵影响较大或难以认定,需申请司法鉴定的应当及时申请鉴定。
注意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超出诉讼时效,对方可以进行抗辩不再承担责任。
场景五
法官提醒
需具体分析工期延误的原因,明确责任。如果是装修公司原因导致工期拖延,且没有正当理由,业主可在催告合理期限后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有部分装修公司在合同中仅约定总的装修工期,对于开工、完工时间未作明确约定。建议在装修合同中明确工程工期,具体写到某年某月某日,同时要在合同中明确工期延误时装修公司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方式。
场景六
法官提醒
在找装修公司时,应多渠道了解市场行情,选择已成规模或有较好口碑的品牌装修公司,不要轻易与一些自称为“装修专家”的个体人员签订装修合同。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看公司信用情况,避免“踩坑”。警惕装修“低价”套餐,一些看似低价的套餐实际有很多隐含条件,后期极有可能引发纠纷。
来源:慈溪市人民法院
文:陈露佳、朱灵芝
图:童盈芳
法律顾问指导:李骏
原文链接:https://www.zjsfgkw.gov.cn/art/2024/1/12/art_353_29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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