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南岗区人民法院 法治副校长进校园 以法护成长
法治副校长肩负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未成年人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捍卫者的艰巨任务。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保障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构建平安校园的职能优势,落实省法院部署努力将法治副校长工作“实职化”,让“法律”融入学校,做好院校共建,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晴空”。
做校园安全的瞭望员。南岗区法院主动与区教育局、学校沟通对接,开展调研座谈,召开法治副校长聘任大会,全力推动选拔优秀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按照“一校一员额法官”模式,选派46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区域内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并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参加学校依法治理工作,对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建议,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协助学校努力构建校园法治教育新格局,帮助学校解答法律问题10余个。
做校内普法的引导员。法治副校长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优势,在深入了解、分析未成年人群体法治需求的基础上,从未成年人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出发,精心设计授课内容。分专题、分层次、分年龄,系统地对师生进行专门培训,教授学生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盗窃、性侵、敲诈勒索、识别电信诈骗等知识。通过开设普法讲座、举办法治班会、组织主题演讲等形式,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在每学期初讲好“开学第一课”,教育引导孩子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023年以来已开展活动百余次。
做法治声音的宣讲员。运用“请进来 走出去”的方式,邀请哈三中、松雷中学、铁岭小学等数十家学校的学生走进法院,身临其境参观了解法院,参与旁听庭审活动,感受法治魅力的同时为未成年人埋下“法治种子”。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精心定制《爱国主义教育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宣传手册,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做实做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2023年至今,开展公众开放日及旁听庭审活动70余次,普法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千余册。
通过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开展,南岗区法院不仅追求数量和形式上的“过关”,更注重效果和内容上的“过硬”,不断活化宣讲模式,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年龄层次和受教育程度制定对应的授课内容,达到更高质量的教育效果,使该项工作做到有“名”有“实”,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为平安校园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文章出处:黑龙江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8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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