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老法官讲述那过去的故事

时间:2024-04-20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重阳节,又称为重九节,是我国传统的重要节日之一。在重阳节来临之际,泌阳法院特别邀请退休老法官李宗印,讲述他的那段往昔峥嵘岁月,激励青年党员干警在自己的岗位上继往开来,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泌阳法院退休老法官 李宗印

  法庭乔迁话巨变

  上世纪河南泌阳遭受“75·8”洪水大劫难后,为了方便群众民事诉讼,泌阳县报经上级批准,在东部山区的大路庄、马谷田、高邑、王店四公社中心部位宋家场水库管理局所在地设立宋家场人民法庭,借住该水产队门口三间瓦房挂牌办公。

  1977年,我被分配到法院工作。11月底的一天,院长谈话说,上级有精神,凡大学毕业生都要到基层去锻炼,决定让我去法庭清理积案,我绝对服从,积极奔赴法庭。

  因当时没有具体法律规定,仅靠一本最高法院作出的民事政策去遵循,该规定首要是以调解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是唯一的工具书和依照的法条。

  说是法庭但条件十分简陋。三间房,两张床,一把木椅,三张桌,两条长凳,最珍贵的是一台手摇电话和一个档案柜。另有已作价20元归老孙所有的一辆除铃不响,其他吱吱有声的自行车。东间由老孙居住,放一档案柜,我住西间放着唯一的交通工具那辆自行车。中间是即被称为的公堂,一桌一椅供审询时记录用,两条长凳是诉讼双方当事人及证人的坐位,根本没有严威感。我也想买辆自行车,当时属于计划经济,虽几次托人都无结果,所以下乡调查大都是二人徒步。后来考虑到这辆自行车虽破旧,也要发挥它的作用,下乡时推着它,遇到平坦的路面先由一人骑着,超越一段后将其放下,当后人赶到时,再骑向前,交替骑行提高行速。大部分是山区崎岖小路,上山时一人扶把一人后推。

  盛夏下乡调查,我们用这辆自行车带着凉席和被单及卷宗吃住在乡下,晚上大多住宿在大队部办公室内,赤身露体蚊虫叮咬苦不堪言。严冬住在生产队队长家,人家找双薄被就很不错,夜里冻的瑟瑟发抖,只得早起床生火取暖,浓烟燎绕满眼流泪,待人家起床时还说当法官的有精神,醒里早,只得一笑了之。

  老孙调回法院,法庭工作由我负责。这时调来一位青年是我的得力助手,另有一老同志,两张床三个人怎么住,只有那位青年与我同挤一床,严冬风雪交加,房瓦失修,常有雪粉洒满床,露湿棉被的现象。

  法庭管辖全是山区群众,意识陈旧落后,接受教育较少,想问题不客观,常为一言片语造成纠纷,甚至大打出手造成伤害,对立情绪很高,很难调解。按照当时的要求,每一案件都必须深入发案地调查取证,经反复印证确凿无误后才能作出结论,对当事人自取证据也要严格审查,法院所取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所以整日奔波在乡下调查取证,从没有节假日。时年冬天,大路庄公社北部大山中,一起林木争执案大有一触即发的群殴,公社领导电话通知让法庭提前介入解决,我与小郑冒着风雪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分头做双方的工作,三天顺利调解。结案归程时,大雪已填满沟壑,路面难找,一不小心就有滑倒掉进深沟雪中的可能,十分危险,路上几乎无行人指引。

  我们翻山摸岭用木棍探路,十分小心,三十多里的路程我们竟走到傍晚才到公社机关,真是饥寒交迫,疲惫不堪,非常狼狈。龚书兰书记见状非常感动,随让炊事员做了一盆面条端到他办公室内,我们每人连吃三大碗。龚书记连说真是饿了,累了,辛苦了,并安排我们早点休息。当我们返回法庭的第二天上午,闵庄大队的何书记带一农民来到法庭,我们感到莫名其妙说何书记你怎么来了? 他说:“由于当时没有考虑到大雪那么严重致使你们摸到黑才到公社,实感对不起,龚书记前天晚上已电话批评了我,所以特来道歉”。我说:“这不算什么”。后回想这真是党委对我们政法干部的关爱,体现党的温暖。

  1980年秋,我们到白云山南麓处理一群殴案,双方对立情绪激昂,确实是一棘手案,处理不好大有严重伤害出现,我与小郑并由公社几位中层领导配合做双方的工作,经过耐心细致地工作后,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随即签了调解协议,我们也很高兴返程,与他们分路后在离法庭不足十公里时,狂风骤起乌云漫天,刹时大雨倾盆,山洪爆发水深浪急,枯草朽木积满沟,挡着去路。雨停后看沟水消减,我们脱光衣服把档案包好,相扶过沟。谁知水冲石滚动,水深齐腰人无力,一浪袭来将我二人全部冲倒陷入漩涡,一冲三丈多远,幸好遇到早被水冲下横挡的木杆处,我们分别上岸。小郑风趣地说:“印哥,这次咱们要淹死了,也不知道为啥淹死的”。我随口说:“咱们是好人,不会淹死的,这不又上岸了吗”! 我们都笑了。

  改革开放,全国上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由人治走向法治,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由贫穷落后走向富余,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大部分地区都采取一社一庭办案。虽有部队一大批干部充实政法队伍,仍不能满足要求,泌阳县根据当地情况决定撤销宋家场法庭,设立王店和马谷田两个法庭各管辖两个公社。

  1987年,王店法庭落成,乔迁在乡政府前面与公安派出所分为西东两院,都是崭新的现代式小楼宽敞的大院,吉普、摩托齐全,庞大的审判庭调解室等宽敞明亮,木式沙发、电扇配备齐全,优厚的条件是促使法官办好案的必备基础,他们起着化解矛盾,平息争端及和谐社会的职责。在1990年严冬的一天,发生在深山中,因婚姻纠纷双方都纠集数人准备大打一场了事的案件,当法官发现这种迹象后立即带人乘车,冒着鹅毛大雪赶赴发案地 做思想工作,并指出若不深思冷静对待该纠纷,后果不堪设想,责任定由其负。经过这五个小时的思想工作,双方都回心转意,乘机作出调解书。双方签字纠纷平息,已是夜里零时了,他们又返回法庭,办案神速、倾心为民的思想被人感动,从不留积案。

  新时代带来新发展,为了宣传好法律,化解民间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体现国富民强,按照上级要求,各县要统一建成标准式法庭,王店法庭就在其中一所。

  在位于县城北六公里驻泌公路东侧,一座占地二亩统体粉刷洁白的两层小楼拔地而起,国徽悬挂在白楼中央,甚是壮观威严。各项设施全是现代式的配备,宽敞明亮舒适,审询全靠电脑控制,只要出口成语就会准确无误的录出。

  在落成乔迁时,院长邀请县政法界领导及本院中层干部和所辖乡镇主要领导参加,我与老孙等作为法庭前身责任人也被邀参加了该仪式。我们伫立在旁,眼望着洁白的小楼花园式的庭院,国徽在楼上闪闪发光,高大围墙的铁门旁悬挂着王店法庭的牌子,感到十分威严,心旷神怡,好像进入了梦境,不由自主而发出惊叹地说:“变了,变了,全变了,今昔相比两重天啊”。以往那种手记录、徒步、骑自行车跋山涉水,下乡调查的时代已永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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