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公平正义】王秀明:出庭 出声 出彩 践行担当和使命

时间:2024-04-20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我叫王秀明,是天津海事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我认为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责任,更是组织和人民对我的高度信任和关爱。回顾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的参审经历,深感受益良多。

  一、坚持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努力提升履行职责能力

  从书本上学习。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为陪审工作奠定充实的法律基础知识。从网络中学习。经常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各大网站有关时评、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分析等栏目的内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从实践中学习。经常向法官以及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同志请教学习,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二、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权利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意识。在工作中,首先从自己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人民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和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二是正确行使权利,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一方面是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始终保持冷静科学的态度,对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另一方面是正确行使权利。作为陪审员,既要能把握好工作的尺度、角度,又要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具体就是在工作中,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判断,正确行使权利,以彰显公平、正义,树立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三是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要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做好案件的审判工作。

  三、认真履行陪审员义务,为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贡献力量

  自觉增强陪审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求索取、履职到位,做一名知法、守法、护法的使者,切实维护好法律尊严。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接触到大量的案件,所以我经常有意地利用会前或闲谈时间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接触到的案例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以案释法,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5/id/72724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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