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公平正义】宋景凤:忠诚守职 维护正义

时间:2024-04-20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宋景凤,女,汉族,1955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由天津市红桥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她始终将公平,公正牢记在心,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她以法为鉴、依法求真,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陪审活动中,她用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树立自我形象,积极向上的热情传播正能量,秉承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宗旨,协助法官们做好调解工作,力求每一个案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审判业务素质

  人民陪审员工作是一项神圣而光荣的工作,在审判过程中有等同法官的权力。为正确行使权力,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律水平。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她积极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坚持参加红桥区法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平时利用一切机会多和法官交流,遇到不懂的问题经常向法官请教。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学习完法院发放的一些法律书籍的基础上,又自己购买了很多的法律书籍来弥补专业知识的不足,通过努力在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中,发挥了人民陪审员话语权的作用。

  二、遵守审判纪律,依法办案

  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她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她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发挥对法官的制约与监督作用,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搞好案件的审判工作。

  三、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

  自从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来,她一直用法官守则约束自己,从未接受过当事人的吃请送礼,从未发生过任何违纪现象。在陪审案件时,有时会碰到一些涉及熟人的“关系案”。但她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公正执法。她坚持,我虽不是法官,但陪审员也有严格的纪律约束,必须尊重自己的职业,这样的做法不仅赢得了法官的尊敬,也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支持。

  四、正确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

  一个陪审案件一般要跑三次法院。庭审前阅读卷宗材料、开庭审理、合议,许多民事案件往往多次调解,则需花费更多的时间,而学习和培训等活动又可能占去部分休息时间,因此,当好人民陪审员一定要有付出和奉献精神。她坚持以本职工作为主,克服家庭困难,坚决不耽误每一次陪审工作。每次接到陪审通知,她都会妥善安排好自身的工作,克服一切困难,提前到庭,确保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做好法治宣传、传播法律意识

  身为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双重身份,她总是结合着典型案例,义务生动活泼地向周边的朋友、亲戚、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两年来,该同志参加许多次普法宣传活动,大家私里都亲切地管她叫“法官大姐”。任人民陪审员两年多以来,她始终坚持廉洁自律、公正司法。从来没给法院“抹过黑”,从来没给陪审员“丢过脸”。所参与审判的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当事人投诉。该同志在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的过程中、最大化地发挥着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推进司法民主默默地作出应有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5/id/72724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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