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不回赔偿款,我的腿就只能截肢了”

时间:2024-04-20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法官,要不回赔偿款,我的腿就只能截肢了。”通过云法庭在线上见到大海时,我发现这个五十岁的男人一脸颓废。

  大海是我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申请人。2016年,四十岁出头的他在北京遭遇了一场严重的交通事故,那场事故导致他颈髓损伤、遗留截瘫。经鉴定,其伤情构成一个二级伤残、一个五级伤残和两个十级伤残,赔偿指数达到100%。大海光住院时间就长达130天,支付的医疗费高达十余万元。法院虽判决对方司机石某某赔偿大海145万余元,但经穷尽所有执行措施,仍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不得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那次事故已经过去七年,保险公司有限的赔偿款早已用尽,而肌张力高、神经痛、排便困难等病痛却时时折磨着大海。由于没钱进行后续治疗,大海的腿已经出现萎缩情形。

  破裂的婚姻、女儿的抑郁症、经济的重压、病痛的折磨……让大海感觉自己已经被生活抛弃。

  收到大海的救助申请材料后,我调取了原审卷宗,详细翻阅了他的病历材料,又联系上保险公司核实了当年的保险理赔情况。大海受伤后一直居住在河南老家。为了掌握河南当地能够给予大海的帮扶政策,我拨打了近二十次长途电话,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县民政局、镇民政所的负责同志取得联系,了解到大海每月领取570元的低保金和残疾补贴,这已是当地按政策能给予大海的最大帮扶了。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大海的真实情况,同时也为了引起当地基层组织对大海困难的进一步重视,我决定入户调查和实地走访。但我翻开排庭本发现,基本很难在提前定好的庭审日程中挤出一个出差的安排,想到大海对这次救助所抱的期盼和医院建议他尽快治疗的医嘱,我和助理一拍即合:“不就八百多公里嘛,咱们周末去!”

  周六早上七点,我们坐上了开往河南的火车。十二点我们已经和村干部到达大海的家。我们的出现让大海十分意外,他躺在砖土房里一张简易的木头床上激动地说:“法官,真没想到你们能来,不管法院这次怎么决定,我都理解法院的工作。”他又指着自己蜷缩的双腿说:“医院让我尽快治疗肌张力高的问题,可我实在拿不出钱来呀,这两条腿现在就是拖累,我考虑要不干脆截肢算了。”看到这种情况我觉得除了经济救助,帮助申请人恢复对生活的信心同样重要。我向大海详细解释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告诉他司法救助制度是国家尊重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司法救助就是要对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进行救济,多方主体都在尽最大努力帮扶困难群众,自己更要对生活有信心。

  调查结束,已经过了饭点儿,大海请求村干部:“能不能帮我招待一下法官?”我赶紧对他说:“我们是来给你解决困难的,不是来添麻烦的,再说我们的纪律也不允许,你别多想,我们这就返程了。”

  赶回北京后,我迅速撰写了详细的司法救助报告,向我院的司法救助委员会和审判委员会进行了汇报。大海因交通事故遭受重伤,伤后急需继续治疗,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他的经济条件根本无力支撑后续治疗,大海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应予救助的条件,经集体讨论我院最终决定对大海司法救助。

  中秋节前,大海打来了电话:“法官,我收到救助款了!太感谢您了,太感谢法院和国家了!”我听了也非常高兴,没想到财务这么快就把款项发放到位了,嘱咐大海一定要合理使用救助金。他说:“您放心吧,现在每一分钱对我来说都非常重要,我一定会好好治疗的。您的话我都记住了,我一定会重新振作起来的。等我的腿好起来,我想到北京当面感谢您。”

  听到这句话,我心中的石头也落了地。

  法是雷霆万钧,亦是春风十里。一笔笔司法救助金帮助了一个又一个像大海这样的家庭,温暖了一颗又一颗的心。作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法官,就是要在贯彻“救急救难”司法救助理念同时,帮助救助申请人恢复对生活的信心,让他们感受司法的温度、社会的关爱和国家的温暖,这正是司法救助制度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原文链接:https://bjg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1/id/76256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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