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厅党组2024年度第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2月27日,省司法厅召开厅党组2024年度第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会议由厅党组书记、厅长贾小煜主持,在家的厅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参加会议,厅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会议还重点学习了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并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行了专题研讨。
会议指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不断创新发展,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学习借鉴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青海司法行政力量。
会议强调,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丰富内涵,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要认真抓好《条例》执行,按照条例的要求和部署,持续开展好厅系统的党史学习教育,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新质生产力对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的重大意义,努力提高工作本领,更好推动工作落实。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部署要求上来,把学习《条例》列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研读,领会核心要义,持续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不断增强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意识,主动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推动《条例》要求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402/t20240227_115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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