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司法局与深圳市司法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时间:2024-04-20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日,东莞市司法局与深圳市司法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积极促进莞深两地法治资源深度融合发展,用法治力量推动莞深区域一体化营商环境建设。

  根据协议,莞深两地司法行政机关将重点围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创新、法治政府建设、行政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大做强律师业、公共法律服务、基层依法治理、专业队伍建设等八个领域深化交流与合作。双方将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为目标,搭建全面交流与合作平台,形成常态化的互动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深圳、东莞两地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跨区域司法行政一体化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打通联动传导链条,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法律服务高地建设,合力共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珠江口东岸协同发展,在携手共建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与深圳同行合作共建,是东莞市司法局落实东莞市政府《关于加快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也是该局继去年主要领导率队到深圳调研交流后主动对接学习深圳的又一举措。东莞市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紧密围绕以“百千万工程”为统领、以“投资年”行动为突破的工作部署,主动对标对表深圳,重点学习深圳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端法律服务业发展以及法治服务保障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区域立法、执法、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激发营商环境一体化的法治新动能,为东莞建设国际科创智造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fzgz/gdpf/yfzl/content/post_4392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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