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4-20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0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不断前进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省委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127个,在信息化平台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文库。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任务;主持召开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部署,并将“扎实推进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在构建新安全格局上取得新突破”作为广东奋力实现的“十大新突破”之一,纳入省委“1310”具体部署。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府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列入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狠抓落实。省委、省政府其他负责同志在分管工作范围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形成党政齐抓共管良好局面,示范带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健全整体联动推进责任落实机制。高质量完成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回头看”和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省政府带头落实学法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积极参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建设督检考制度持续优化。

  (三)创新推进涉外法治工作。首次召开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涉外法治建设。组建涉外法治人才库,实施涉外律师培养“粤律工程”,并有序发展涉外调解员。举办大湾区法治建设涉外论坛和香港法律周主题论坛,落实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方案。广州制定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深圳“建立跨境仲裁协作和国际仲裁合作新机制”被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广。珠海琴澳仲裁合作平台、中国海事大湾区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顺利落地。

  (四)深入推进多领域依法治理。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安全生产、三防、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等重点工作,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作出部署,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定排查整治方案并推进落实,全年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下降7.6%、森林火灾起数下降67.6%,未发生重特大事故。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53个村(社区)获命名“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四个一”体系和最小应急单元建设,全省保持总体安全稳定。

  02

  坚持围绕全省中心工作,有力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落地实施和广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治保障。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高效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出台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和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实施“横琴金融30条”、“前海金融30条”,调整下放由重大平台实施省级行政职权263项,其中下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182项,下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81项。深港政府续签5年期《法律合作安排》,签署推进大湾区竞争政策与法律有效实施备忘录,发布《粤港企业竞争合规指导手册》,联合港澳发布110项“湾区标准”,横琴放宽国家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鼓励类产业目录等落地实施,推动南沙纳入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港澳企业累计落户近3000家。

  (二)以法治方式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制定法治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若干措施和行动方案,推进扩权强县、强县扩权改革,首次从省级层面系统性向县(市)下放60项省级行政职权。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无废城市”建设,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获国务院批复。修订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和城市绿化条例,出台农村供水条例,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十百千企”大气污染治理帮扶,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连续3年获评优秀。

  (三)积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各级政府扎实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支持民间投资。开展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治理,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为企业减负。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国际一流湾区知识产权强省,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出台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和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举措。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共有经营主体1806.69万户,同比增长10.58%。

  (四)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出台《广东省政府服务数字化条例》。启动数字湾区建设,粤港两地率先实现数字身份互认。深化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建设省域经济运行调节平台“粤经济”和政府治理省市联通平台“粤治慧”。建立数据要素全生态产业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协同发展,累计交易额分别达25亿元、65亿元。

  03

  注重以高质量立法为重要保障,着力健全与广东改革发展实践相匹配的法规制度体系

  (一)强化对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省政府首次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心组织实施政府立法计划。在立法基层联系点构建“省市县+基层联系点”体系,深化区域协同立法探索,全国首部广州、佛山城市轨道交通协同立法法规诞生,出台全国首部“飞出地”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

  (二)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创新出台《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制定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家政服务条例,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燃气管理条例、洗砂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加快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科技创新等领域立法进程。

  (三)落实立法全过程闭环管理。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反馈公民审查建议,及时组织办理地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专项监督。扎实开展涉及新修订法律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04

  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设,扎实有效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机制。省政府将征询政府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程序,完善决策风险提示预警机制。修订省政府工作规则,强化省直部门决策事先法律论证责任。加强对市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培训督导,省级党政机关加强公职律师配备,各级部门公职律师队伍达9400余名。

  (二)抓好重大行政决策跟踪指导监督。修订《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加强决策听证活动管理。编制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标准化指引,规范重大项目推进程序。省级投资管理办法、省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均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河源市将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法定程序,积极开展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决策后评估。

  (三)全面加强重大决策事项法律论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合法性审查论证工作。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全年为省政府法律顾问事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602件,对制造业当家、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业投资跃升计划等政策文件开展法律论证,加强对重大项目和重要决策事项法制审核。

  05

  聚力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创新,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开展镇街赋权事项评估和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推动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编制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明确镇街一级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机制,基本建成省市县镇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

  (二)协同开展重点领域联动执法。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开展洗砂及船用燃油联合监管执法和打击非法采矿、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执法。创新建立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执法机制,开展农资打假、稳粮保供、打击私宰和违法海水养殖等重点执法。推动多省区域执法协作,合作治理超限超载货运问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三)着力提升执法质量效能。部署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组织评查重点领域及镇街案卷。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粤执法”行政执法平台获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推介。推广包容审慎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探索施行执法“观察期”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取得实效。

  06

  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努力提高新时代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发挥行政争议解决“主渠道”作用。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出台提升行政复议“六种能力”指导意见,持续推动行政复议机构规范办案,在审理案件中深挖行政管理领域存在问题并建立建议提醒制度。深化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构建“府院联动”、“复调对接”工作机制,促进涉企行政纠纷高效化解,各级政府行政诉讼败诉率显著下降。

  (二)织密织牢社会治理机制网格。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立“五级大接访”机制,支持地市开展信访事项导入复议试点。健全镇街综治中心工作体系,实施省级群防群治组织监督管理规定,对重大敏感案件一盯到底。加强房地产企业风险化解、征地拆迁等方面法律服务供给,加大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实施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监管12条硬措施。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整改重大事故隐患1308项,治理违法建设1亿多平方米。

  (三)建立新时代矛盾纠纷“防火墙”。加强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发布行政调解权责清单。支持各地积极培育形成调解特色品牌。认真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等重点人群组工作和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全年办结劳动保障监察违法案件9014件,为劳动者追发薪资11.99亿元。

  07

  持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一)从严从实接受监督。省政府主动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组织办理建议提案。各级政府自觉接受法院司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动健全纪检监察与审计、统计、法治督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清单和风险防范清单,落实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依法廉洁用权。

  (二)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水平。加大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优化全省行政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提升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质效,依法依规做好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举办省政府新闻发布会28次,办理网民给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留言2.8万条,各级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59.8万条。健全信用建设法规政策体系,建立政务诚信监测预警系统和重大项目守信践诺机制,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完成首批省信用县建设任务。

  (三)充分发挥政府督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部署,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全力抓好政治要件的督查落实,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综合督查相关工作。督促跟进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和省十件民生实事落实,完成办理国务院和省“互联网+督查”平台线索任务。

  下一步,广东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国务院组织法,持续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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