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l云南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新闻发布会召开

时间:2024-04-20 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云南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了云南省司法厅的领导向媒体和公众介绍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相关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胡江天,云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唐正平。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云南省、昆明市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以及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副处长王晓路同志和省司法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省司法厅党委委员胡江天同志发布新闻;二是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进行第一项,请省司法厅党委委员胡江天同志发布新闻。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胡江天发布新闻

  胡江天:

  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我代表云南省司法厅党委,欢迎各位莅临今天的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新闻发布会。同时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面,我就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向大家作个介绍。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将人民调解工作入宪立法,全面部署,中政委、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等中央国家机关相关部委对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先后印发文件,提出系统要求,省委、省政府结合云南实际,制定印发了相应的配套文件,省司法厅以服务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人民调解作为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普法强基补短板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高站位、高标准推动,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

  2022年1月1日,《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正式施行,为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条例》施行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从制度落实、机构设立、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着手,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成效显著,涌现出了一大批在各个领域的优秀调解员。截至目前,全省建立了覆盖村(社区)、乡镇(街道)1617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涵盖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物业管理、旅游消费、劳动争议等领域144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打造了317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在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公安派出所派驻658个人民调解组织;在8个涉边州市建立402个民间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形成以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骨干,个人调解工作室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调解网络”。具有傣语、哈尼语、藏语等少数民族语言人民调解员18万余人,医疗卫生、劳动保障、道路交通专职人民调解员8千余人。5年来,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00余万件,调解成功率95%,调解协议履行率97%,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也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充分展示广大调解员默默奉献、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云南省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省司法厅联合省委政法委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的工作方案》,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作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推动《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贯彻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同部署、同开展。《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选树范围、“十百千万”工程内容,分别对选树10个“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示范点”,10名“十佳人民调解员”、100篇“调解典型案例”、1000名“调解能手”、培训10000名调解员提出了相应标准及条件。此次选树活动具有4个主要特点,一是站位高。为全面统筹、协调、指导好“十百千万”工程相关工作,我们成立了由省委政法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司法厅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省司法厅办公室、政治部组织培训处等多个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十百千万”工程领导小组。二是范围广。此次选树范围涵盖了医疗、交通、教育、人社、住建、民政等多个部门,特别是体现了向基层倾斜,选树对象中少数民族人员占比53.30%,村(社区)调委会主任、调解员占比75.12%,司法所长占比18.23%,村(社区)村支书、主任占比6.65%。三是事迹实。此次选树对象均通过各级各部门自下而上,层层把关,并征求纪委监委及公安机关意见公示后推荐,选树对象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在政策、法律法规、调解技能、案例解读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四是作用强。此次选树对象在婚姻家庭、邻里、劳资、医疗等多个社会关注度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矛盾纠纷领域,综合运用“调解+普法”等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了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全省共上报14个候选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示范点;共上报50名“十佳”人民调解员候选人;上报125篇各类调解典型案例;选树1021名调解能手。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及要求,从候选名单中优中选优、好中选好,把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广泛性的“一站式”平台建设示范点、调解员、案例选树出来,作为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亮点借鉴推广学习。此外,还将依托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采取集中学习、网络课堂等学习方式,开展分级分类线上线下调解员轮训,确保调解员培训全覆盖。今年1至7月已累计培训66000余人次。

  希望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宣传报道,通过媒体力量,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社会影响力和人民群众关注度。

  主持人:谢谢胡江天委员的发布,下面请记者提问。

  

  

   云南电视台记者提问:《条例》施行以来,多元化解工作取得哪些成绩?

  

  

  云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唐正平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唐正平:《条例》施行以来,省司法厅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要求,加强党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共治、司法引导、三调对接、社会协同等多领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项组职能职责,强化统筹谋划力、沟通协调力、督查督办力、宣传引导力,统筹协调各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扎实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印发《省委平安云南建设领导小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项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组织架构、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平安办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通知》要求,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学习主要任务,统筹安排实施、开展宣传释法,扎实推动《条例》在多部门、多领域、多层次贯彻落实。三是强化工作指导力度。持续加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信访部门“诉调、警调、访调”三调对接机制建设。2022年以来,共调解法院、公安、信访委托移送矛盾纠纷13821件。加强与省高院、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信访、贸促会等部门沟通,共同推动知识产权、商事调解、诉前委派调解、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等多项工作制度。着力推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共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调解”格局。

  

  云南法制报记者提问:人民调解在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中发挥什么作用?

  

  唐正平:人民调解作为高度自治性、群众性、民间性的基层民主制度,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具有独特的、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不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被称为化解纠纷的“第一道防线”,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人民调解作为便捷、免费、覆盖广泛的纠纷解决方式,是法院诉讼、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不同纠纷化解机制的衔接点、润滑纽带,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人民调解是社情民意的“首席预报员”、促和维稳的“首发阵容”、定纷止争的“首选方式”,是人民群众化解纠纷、排忧解难的“快捷法庭”,人民调解通过说明、教育、规劝、疏导等方式,情理交融、法德结合,有效推动社会矛盾纠纷能够科学、合理、及时解决,群众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不仅满足了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解纷需求,同时也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

  多年来,我省人民调解工作主要以统筹抓好“四项机制”落实,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一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二是强化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三是突出矛盾纠纷协同化解机制。四是落实“矛盾纠纷联查联调、社会综合治安联防联控、接边机构联建联治”等措施,不断巩固提升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今年上半年,共调解矛盾纠纷81177件,调解成功率98.18%,调解协议履行率93.71%。

  主持人:刚才胡江天委员通报了《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施行以来,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的情况,以及开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的背景、目的、意义、工作任务、选树范围、组织领导、工程内容、推荐上报及阶段性工作成效等作了详细介绍。唐正平处长就大家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觉得非常重要,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同时也是全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实践,推动《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贯彻实施的关键之年,希望今天到会的各位记者,全面准确报道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宣传解读好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为默默奉献在一线的调解员以及他们对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积极贡献发力发声,进一步增强广大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促进调解员队伍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共同发展、协调联动的良好局面,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创新发展,为构建平安云南、法治云南积极贡献力量。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80/jcgzzhxx/38348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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