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建设的陕西实践 ——陕西省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中期综述

时间:2024-04-20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站位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出台“一规划两纲要”擘画法治中国建设的路线图、施工图,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和热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年以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法治中国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法治陕西建设“一决定一规划两方案”的目标任务,立足陕西法治建设实际,高站位谋划、高起点部署,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坚持政治引领全面依法治省强力推进

  强化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省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汇报,专门研究法治陕西建设全局性问题,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工作举措,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贯通落实。制定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媒体宣传活动,组织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完善工作体系。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的决定》,建构统筹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施工图、路线图;之后,省委先后印发《陕西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法治陕西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完成法治陕西建设的“四梁八柱”架构。同时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或细则,推进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在省级部门试点工作基础上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分二批对58个县区开展巡视,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和联席会议、人才库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法治督察工作。开展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全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达95.21%。着力解决行政应诉“一低一高”问题,与2019年底比较,到2023年二季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12.69%提升到93.62%,败诉率从53.21%降低到26.95%。

  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出台支持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十条措施”。设立国际商事巡回审判庭,公开宣判我国首例适用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法律的涉外商事案件,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和自贸区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聚焦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工作成效显著

  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出台省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程序、完善省人大常委会主导立法工作机制的意见,制定发挥政府在立法中的依托作用的意见和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加强与省法学会、省律协和高等院校的立法协作,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库、立法代表专业小组和“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人才库”作用。

  坚持科学立法。立足急用先行,科学安排立法项目,制定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和地方金融、乡村振兴促进、秦腔艺术保护发展传承等条例,修订渭河流域、全民健身、秦始皇陵保护等条例和办法。

  加强备案审查。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核查,通报核查情况,加快推进对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向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扩展,实现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计划生育等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时清理各类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85件。

  坚持重点突破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

  政府治理日益优化。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分五批次对22个省级部门的229项权责事项进行调整。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行政许可事项714项,实现省内同一行政许可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的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坚持“极简审批、极速办理”推进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全省“证照分离”改革实现全覆盖,2020年以来,累计涉及事项总量299.78万件,其中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分别达到41.66万件、34.71万件、42万余件。

  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用户注册总数3164.67万,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30.8万项、办事指南43万份,396项实现“全省通办”,148项实现“跨省通办”。295个省市政务服务应用接入“秦务员”APP,省级和市级“掌上好办”上线事项达到5336项。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

  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16条措施落地,1338个乡镇街道应急办公室和348个国家级、627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成。建立极端天气会商研判、集中办公等机制,开展火源管控、野外巡查,在防火、防汛紧要期指挥协调前置救援力量。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推动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将77项县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街道)行使。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省市县两级六个领域执法机构精简率81.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实施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动态管理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建设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强化全方位、全流程执法监督。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完成行政复议职能整合,由省市县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全省各级行政复议应诉处(科、股)由76个增加到123个,编制由142个增加到339个。各市县(区)先后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听证、接待受理、专家意见咨询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水平。大部分市(区)完成“六室一厅”办案场所建设,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聚焦关键环节司法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修订入额院庭长办案规定、检察官司法办案权责任清单,给700个基层公安所队派驻789个专职法制员。积极推动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设立4个地区检察院,跨区域管辖涉秦岭、黄河流域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常见多发刑事案件证据标准,落实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贪污受贿类犯罪类案同判内部规范等规定,统一证据标准和裁判尺度。

  强化司法领域权益保障。健全诉讼服务体系,启用陕西移动微法院,实现12368热线省级统一部署、省市两级接处,建设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电子送达等服务平台,形成“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诉讼服务体系。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障,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建立知识产权调解、仲裁优先推荐机制。设立秦创原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实施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规范法官、检察官办案权限,明确院长、庭长和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落实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选任人民陪审员12333名、人民监督员600名。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三个规定”,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

  坚持精准发力法治社会进程不断加快

  “八五”普法推进有力。制定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十条措施等规范性文件,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等长效制度,接续开展“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大赛、高校法治文化节等活动,设立陕西省法治宣传中心,推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新格局。

  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建成117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18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974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设立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总数达到2.6万余个,各类法律服务人员达到118424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覆盖全省,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实现并线运行。持续提升“三大平台”服务质效,开展公证行业质量整治和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出台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督促健全县区法律援助机构,设立陕西省法律援助中心,省级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大幅提高。“智慧司鉴”管理平台入选2022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创新案例。

  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制定出台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实施意见,采取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构建动态考核平台、优化法治创建体系、夯实普法主体责任等五大举措,助推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吸纳驻村(社区)律师、法官、检察官、普法志愿者加入普法宣传五级微信、微博专群,组建全省普法宣传教育新媒体矩阵,“陕西司法”头条号荣获陕西省政法系统优秀新媒体账号。出台《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实施办法》,不断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普惠、精准配置,127个村(社区)被民政部、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信访体制机制改革、信访积案化解等重点任务,出台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推进“三调”联动有效衔接。针对劳动用工、金融借贷、婚姻家庭、商品房买卖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多部门协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今后,我省将不断加强党对法治陕西建设的领导,“着力强化科技创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高起点建设西安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巩固“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成果,更进一步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筑牢乡村振兴法治之基。“着力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大黄河保护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普法力度,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监督,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着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推动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建设,主动融入和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保证“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法治陕西建设更上一层楼。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fcdx/74879.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