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万国:不愧时代的基层反贪尖兵

时间:2024-04-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不愧时代的基层反贪尖兵

  ——记内蒙古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李万国同志

  从检6年,在反贪战线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获得县处级以上奖励10余次,蝉联自治区检察机关第四、五届业务技能竞赛反贪业务第一名,被评为赤峰市检察业务专门人才,获得赤峰五四青年奖章,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优秀侦查能手等。2012年被借调到反贪总局工作一年,出色的工作能力赢得了反贪总局领导的充分肯定。他,就是敖汉旗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李万国。

  2007年9月,他考录到敖汉旗检察院,入职伊始他就对自己说: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负责、让群众满意,是我永恒的职业信仰。在办案过程中,他恪守一名检察官的庄严承诺,始终做到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严格规范执法。

  2008年以来,他协办、参办、承办并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的案件,包括通辽市交通局原副局长陈某某(副处级)贪污受贿要案、赤峰市巴林右旗哈某等7名干部贪污贿赂窝案、赤峰市院“系统抓、抓系统”住建和保险领域贪污贿赂系列案件等,共计53件67人,所办案件无一违法违纪、无一涉检上访。

  基层反贪办案难,光是调查取证环节就已困难重重。2008年,他在承办敖汉旗林业公安系统两名领导共同受贿案时,为了精确界定罪与非罪,与同事花了一整天时间,手持GPS定位仪绕崎岖陡峭的山路徒步转了8圈,反复测量弄清一座大山的平面面积,行程30余公里;2009年,一次出差办案时,他右手被脱落的玻璃划伤血流不止,制服裤子也被刮破了一条长长的口子,为了不耽误办案进度,他不顾同事劝阻,简单包扎好伤口继续工作。

  作为一名侦查员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无论是在当事人、证人,还是在犯罪嫌疑人面前,他都始终展显出检察官依法办案、文明办案的风采。

  2010年冬季,他在初查敖汉旗某培训学校涉嫌套取国家专项培训资金线索时,被调查对象的不配合使得初查工作一度进入僵局。他就耐心细致做学员们的思想工作,通过讲法律、讲政策、讲道理,让大家打消顾虑、端正态度,实事求是地把知道的情况都讲出来。12天的时间里,他和同事跑遍了18个行政村、取得60名证人70余份证言材料。

  李万国还是一个勤于思考、善于钻研的人。2008年以来,累计在《检察日报》、《反贪工作指导》、《内蒙古检察》、《赤峰学院学报》等媒介上发表调研文章和检察信息95篇。

  他在笔记本上写下这样一句话来:“案值有大小,但法律的公平正义无大小,为了人民的利益全力付出,维护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争做无愧于这个伟大时代的反贪尖兵。”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406/t20140613_14079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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