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静:天天向上的美女检察官

时间:2024-04-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感言】青年只有在工作中实现个人价值,生活才会更加精彩。青年检察干警只有在工作中积累经验,才能练就法律职业的厚度,只有注重培养多方面能力,才能拓展法律素养的宽度,努力以深厚的法律积淀和广博的综合素养成为新时期合格的检察官。

  

  白静,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员,法学硕士。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她始终秉承法律人精神,坚持在求知中增长才干,在创新中成就事业;她精准把握法律要义,处理案件不枉不纵;她以严谨细致、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守办案一线,用实际行动书写着检察干警的责任和担当。2015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工作者”。

  严谨细致,力求精品

  几年来,白静所办理的150余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至今无一差错、无一误时、无一误事。2012年办理的一起行政登记纠纷案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当年度的“诉讼监督精品案件”。2014年,在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举办的岗位技能竞赛时,面对来自全区的资深办案人,白静同志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优秀的汇报答辩,在竞赛所有环节中均表现突出,分获“文书制作”、“综合知识”、“汇报答辩”三个优秀奖项,并以第一名的成绩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并入选全区首批民事行政检察人才库。

  同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开展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在此活动中,白静制作的“刘某某与内蒙古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提请抗诉报告书,因逻辑严谨、法律适用准确、文书说理性强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2014年度优秀法律文书”,并通报表彰。

  心系群众,执法为民

  办案中,白静始终坚持微笑服务、释法说理、主动推进,不推诿、不扯皮,用普通的言行,把抽象的法条诠释为一件件公正的个案,捍卫了法律的尊严。2014年,因成功办理了一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人民法院再审还未开庭,激动的村民就拿着印有“公正廉明、执法为民”的锦旗,向她表示感谢。2012年11月,市院机关党委推荐她代表检察机关为青少年学生讲一堂有关“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讲座,已经怀有近7个月身孕的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之后她利用休息时间,积极搜集各种有关青少年心理、青少年犯罪案例等方面的资料,一遍又一遍地修改讲义。讲课那天,她以法律工作者的角度和一名即将成为母亲的真实体验,为呼市二十九中的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讲课,受到了学校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

  正是这种踏实尽责,如履薄冰的精神,让她在工作岗位上先后荣获 “个人嘉奖”、“优秀公务员”“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作为检察战线上的一名青年干警,白静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宗旨,耐心地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努力解决群众诉求,她始终坚信青年只有在工作中实现价值追求,生活才会更加精彩。她以踏实谨慎的工作作风,热情周到的执法方式,传递了新时期青年检察干警的正能量。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506/t20150616_16220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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