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刚:群众的笑脸是他最大的欣慰

时间:2024-04-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包头市九原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高志刚,将张章宝同志“扎根乡村、法理兼融,真心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精神铭记在心,在八年控申工作中亲自接待来访群众1200多人(次),多次化解告急访、集体访,解决各类上访难题,受到当地百姓的好评。

  

  

  

  感化进京上访老户,化解十载积怨

  2008年5月,一件上访老户的申诉案件交到高志刚同志的手里。这是一件非常棘手难办的案件,申诉人朱巧玲之子袁长青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郊区公安分局在立案查办过程中打成重伤,但因证据不足,无法认定犯罪嫌疑人而不了了之。原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等多次审理,仍无法定罪,朱巧玲经过多年申诉,多次进京上访想为儿子讨回公道。

  高志刚在接到该案时,面对堆积如山的案卷,他没有懈怠,加快办案节奏,认真核对案件细节,积极寻找案件突破口,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给申诉人一个合理公正的交待。但终因案件已事隔10年之久,证据已无法查清,嫌疑人仍无法确定。面对朱巧玲那疲惫的神情和对正义的渴望,高志刚同志觉得这起案件不能就此了结,虽然法律判决无法改变,但可以从其他渠道为申诉人解决问题,他综合考虑案件情况,提出给予申诉人一定经济赔偿。朱巧玲在高志刚设身处地为人民着想,真心实意帮助群众办事的精神感动下,接受了协议,从此之后,再未上访。

  

  

  

  高效处理集体告急访,根除百姓心病

  2008年,九原区开展城乡一体化建设,大量农民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社会矛盾凸现,造成九原区检察院涉检上访事件频发。

  二道沙河南村的村民因原村主任非法转让土地的问题多次上访,九原区法院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判处该村主任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对该村委会判处罚金35万元。该村村民对判处村委会罚金的判决不服,认为侵犯了全体村民应分得的集体公款,原案举报人联合该村的120多名村民到九原区检察院上访。高志刚面对这起集体访,沉着应对,一边安抚村民,一边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及九原区法院了解情况,耐心给上访村民代表做解释工作。当村民知道原村主任已自愿个人缴纳判处单位的罚金,今后也不可能在村委会财务上报销后,这才彻底放下心来,满意而归,一场集体告急访案件被高志刚及时平息了。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507/t20150703_16329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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