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柳州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推动涉企行政执法监察取得实效

时间:2024-04-20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广西日报记者刘莉通讯员傅永新潘乡平

  优化营商环境,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近年来,柳州市司法局积极探索企业合规、包容审慎、告知承诺等一系列执法监管方式,全面提升执法效能,有效疏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痛点、堵点,做到问需服务常态化,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所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法治基础。

  优化服务,助企发展有精度

  今年3月,在全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柳州市司法局局长陈家达向大会作题为《以“三个聚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柳州高质量发展》的经验交流发言。

  记者了解到,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建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柳州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深入180家“高、精、尖”重点企业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动,广泛收集不规范执法的问题线索,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滥用职权、野蛮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等侵害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法治服务企业走深走实。

  去年,柳州市司法局举办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政策说明会,为41名中小民营企业负责人讲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措施和投诉举报渠道,并解读《企业行政合规指南》,编发了《柳州市“十佳”行政执法案例汇编》;与市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现法律监督和政府层级监督的有效衔接。

  据统计,2022年以来,柳州市司法局为全市商协会、民营企业法律咨询1100多件,举办法律讲堂146次,开展法治体检166次,服务民营企业1790家次。

  三个转变,涉企执法有温度

  想企业之所想、谋企业之所需。柳州市司法局主动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积极推动“三个转变”落实落细,有力地彰显了行政执法“民本”温度。

  推动事后处罚向事前指导转变。率先在广西编制发布《企业行政合规指南》。柳州市司法局指导税务、市场监管局等涉企执法部门,编制税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250项合规事项,帮助企业快速找到经营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风险点,从源头上提高行政监管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

  推动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2021年10月,柳州市发布首个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的免罚清单——《柳州市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试行)》。目前,该市已公布实施生态环境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17个领域的398项免处罚免强制清单。全市各部门实施免罚案件17.9万件。

  推动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柳州市司法局积极牵头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市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291项。2022年,柳州市在广西首创推出“一证开工”模式,通过豁免或承诺两种方式,让部分项目跨越土地、规划、图纸审查等前置手续,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实现项目“拿地前开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3个项目实现“一证开工”,总计开工面积约172万平方米,投资额41亿元,帮助企业合理缓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划拨金、城市配套费等约2.3亿元,帮助企业节约融资成本近1300万元。

  专项监督,护航发展有力度

  以监督促落实,以监督优服务。柳州市司法局因势利导,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让行政执法监督既体现工作常态化,又有工作侧重点,进一步彰显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今年“五一”假期期间,柳州市司法局开展全市旅游市场监管领域专项行政执法监督,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现场监督等形式,对执法单位开展“五一”假期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投诉处理情况等开展重点监督指导。

  此外,今年年初,司法局开展对该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专项执法监督,提出工作机制、执行力度、司法适用等方面整改意见并抓好后续整改完成。依法开展执法监督,协调指导稳妥处置执法网络舆情事件,就执法法律依据、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舆性应对等方面展开充分研究,并提出改进执法方式方法的意见。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qmyfzg/fzgzfzdy/202305/t20230529_479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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