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琴:点赞给力检察人生

时间:2024-04-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晓琴的人生感言:

  我将秉承着对法律的无比忠诚,对检察工作的满腔热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诠释一名基层检察官的“正义力量”,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用自己的努力和付出去赢得更多群众的点赞。

  

  如果你走进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检察院,你常常会听到这样的声音:“小刘,你帮我分析一下这个案件”“小刘,向你请教个问题”“小刘·······”,伴随着这个声音,你常常会看到一个清秀的身影在忙碌着,这就是武川县检察院刘晓琴。虽然是一名年轻干警,但她精湛的业务水平、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初显她已从一个初入检察机关的新手逐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干警,她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女检察官的风采。

   “赞”业务知识

  2011年以来,她协助科长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50余件,得到了院领导的肯定。自任助理检察员后,她共承办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0余件。在此期间,刘晓琴还被借调到自治区检察院参与办案,得到上级院领导的肯定。她先后在《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多家媒体发表新闻稿件及论文数篇,并在全区“民事行政检察论坛”上荣获优秀论文奖,正面宣传和树立了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在全区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刘晓琴亦取得优异成绩,分别斩获“全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和“优秀文书制作奖”两项殊荣。

  “赞”与法俱进

  2013年,刘晓琴办理的一起支持起诉案件获法院采纳,帮助受害单位挽回集体经济损失5万元。这是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武川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支持起诉案件,填补了该院支持起诉工作的空白,为今后办理支持相关案件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赞”真诚待人

   不论在个人生活上,还是在工作中,她始终坚持艰苦朴素、真诚待人。民行科办案人员少,事务多,她甘于吃苦、勇于奉献,协助其他同事处理好科内各类事务,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执法为民的理念,时刻以检察官铁的纪律和共产党员的标准衡量自己的言行,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

为了赢得更多群众的点赞,她将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一名基层年轻检察官的“正义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508/t20150811_16585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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